2000户家庭中,23.1%的家庭可能存在关爱不足的问题。2009年首个工作日,由团市委、市社区办主办的“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论坛”在市律师协会召开。会上公布的《上海家庭关爱状况研究》显示,青少年行为偏差与家庭关爱状况关系密切。专家呼吁,要从法律、道德、教育、社会支持系统等各方面关注“失爱青少年”问题。团市委书记潘敏、副书记徐彬,市综治办副主任、市社区办主任蔡忠等参加会议。
【调查】23.1%家庭存在关爱不足
12355平台去年联合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开展的《上海家庭关爱状况研究》调查了本市2000户家庭,结果显示,23.1%的家庭可能存在关爱不足的问题。在关爱不足的家庭中,主要原因有三种,一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愿”关爱子女;二是父母受经济、工作、精神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关爱子女;三是由于不懂得教育方法和技巧而“不会”关爱子女。
离婚率升高、家长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导致青少年家庭关爱问题日益突出。在2007年9月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离婚后抚养费问题调查中,被访问对象中,31.4%表示存在孩子抚养费纠纷问题;家长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原因中,认为孩子与自己没有关系的占33.3%。此外,针对此类青少年的保护性政策及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当遇到青少年缺失家庭关爱的情况时,很多人会“选择性失明”,机构容易推诿扯皮等都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
【影响】易致青少年行为偏差
调查显示,在缺少家庭关爱的青少年群体中,有一类“特殊群体”,他们失去了父母(监护人)必要关爱,甚至面临生存困境。他们大多来自不完整的家庭,父母或是处于分居状态,或是已经离婚,另组家庭;也有部分来自完整的家庭,但父母关系冷漠甚至破裂,不能尽到监护义务。有少部分是因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是父母患有身体或精神类疾病而导致处于“失爱”状态。由于此类青少年不属于流浪儿或者孤儿,因此尚未得到现有社会救助力量的足够重视。
调查指出,青少年缺乏家庭的关爱,容易形成反社会人格。“失爱青少年”大多性格孤僻、自卑消极、缺乏对社会的信任,长期压抑的生活氛围容易使他们对社会和他人拥有强烈的敌对心理。由于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失爱青少年”容易受到诱惑,加入不良团体,参与违法犯罪,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从长远来看,“失爱青少年”失去家庭关爱后,较少能理解爱和付出的内涵,成家后,较难摆正自己的心态,缺乏关爱下一代的意识,可能使得“失爱青少年”问题进入恶性循环状态。
对策
加强立法工作推进社区服务
作为社区青少年法律研究的专家,上海海关学院副院长肖建
上海社科院青少所所长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韩晓
来源: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