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1年美国发现世界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全球已有约6000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死亡2500多万人,感染人群主要为青壮年。在中国,第一例艾滋病发现于1985年。在之后的10多年里,艾滋病呈迅速扩大之势,从个别沿海省份的大城市蔓延至全国各地,在艾滋病高发的河南与云南等地区,出现了艾滋病患者大批死亡的现象。
在中国,对吸毒和商业性性交易行为等容易导致艾滋病传播的活动,政府一直以严厉打击为主,缺少综合的治理之策,公安部门甚至一度把携带安全套作为抓获妓女的证据。结果,为逃避被污名化和失去自由的威胁,受艾滋病影响的人不得不掩饰自己的行为,使疾病防控机构根本无法找到并接近他们,让他们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对行为改变造成更大的困难,从而加大了艾滋病的传播风险。
艾滋病流行的教训和经验告诉我们,要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必须改变将艾滋病易感人群陷于危险境地之中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做法。2003年以来,中国艾滋病法律和政策改革经历了从对抗到协作,从道德至上到多元理性,从“以病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巨大转变。特别是“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施行,对保护受艾滋病影响群体的利益,改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生存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无论从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还是公共政策等层面分析,中国艾滋病防治仍面临严峻挑战。
首先,人口流动和三大差异的挑战。1.5亿的流动人口和巨大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以及收入差异,都构成了不利于中国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中国流动人口目前的数量和规模在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这些流动人口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处于性活跃的阶段。不少人由于单身在外,很可能通过婚前、婚外或者商业性行为来满足性的需求。由于流动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健康知识和安全性行为意识,这对艾滋病预防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因素。而另一方面,巨大的城乡差异、地区差异以及收入差异所造成的缺少防病和保健方面的信息沟通、资源配置不公正、贫困、无力就医、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则会进一步加剧这种危险因素。
其次,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的挑战。一个有着惊人雷同的现象是,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在中国,艾滋病从一开始出现就被妖魔化,被抹上了强烈的道德色彩。1990年代末,贵州一个健康的女子因被人谣传患有艾滋病,结果无法在家生活只能潜逃在外,尽管后来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了她的清白,但人们依然怀疑她行为不检点;湖北医生桂希恩为给五位农村艾滋病感染者作检测而把他们接到武汉并安排了住所,周围人知道后坚决不答应,要求立刻把他们赶走。尽管这种现象今天已经不会重复出现,但歧视与偏见依然存在。在中国,目前构成艾滋病传播的两大主要途径是注射毒品和无保护的性行为。从发展趋势看,性传播所占的比例正在迅速上升。是否承认性工作者的存在并在该人群中大力倡导行为干预,要不要为了公共卫生而剥夺个人的权利,依然考验着社会的价值取向。
第三,法律政策执行中面临的挑战。中国国务院在2006年初公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将艾滋病防治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但是,“书面上的法律”只是法律构成的一部分。执行研究早就表明,法律实际的适用是受制于许多制度、个人和环境因素的,这就形成了制定出来的法律与实际适用的法律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是如此明显以至于法律的执行被称为“政策变形”的过程。政策的执行,首先要依靠执行机构的培训、工作规则、政策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其次需要通过执法人员的实践、知识、态度和信仰来保障。长期以来,关注边缘人群健康的研究者们已经注意到法律和执法行为对于健康及其行为的重要性。但是,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我们没有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并为改变这些因素作出努力。因此,改变今后的研究重点,将法律及执法行为作为艾滋病和目标群体预防干预的促成性因素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个视角来看,中国控制艾滋病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作者系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院报》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