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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抱弘《青少年关注——从一般问题到特殊群体——兼论青少年研究的未来走向》

日期:2008/11/25|点击:157

  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这就既要看他们的茁壮成长,也要关注他们成长中的问题。这里关注问题可能比歌颂成长更为重要但也可能会引来误解。然而,唯有关注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才能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本文关注的是在当下背景中出现的青少年成长中的问题,包括一般性的普遍问题和特别要关注的特殊群体,以及相应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中的问题意识,是指对于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可能起双刃剑作用的社会现象与事物的关注,当然也包括明显的环境性、制度性造成的素质缺陷的关注。问题意识对青少年研究者、教育者而言,是其工作的推动力,更是其责任感的体现。笔者以为当下较值得关注的是应普遍关注的“三个问题”和应特别关注的“三个群体”。

  一、应普遍关注的三个问题

  1.信仰的选择

  当代青少年信仰宗教,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当代青少年信仰宗教,主要有三种途经:一是家庭影响,二是从众心理,三是真诚信仰。当代青少年信仰宗教,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主流意识的缺场和主流价值观的软弱,“一切向钱看”所导致的精神贫瘠和信仰危机以及一度恶化的社会生态环境,致使宗教所宣扬的那种超越精神、道德戒律和所践履的慈悲济世的生活方式,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充满了吸引力,这是客观原因。青少年信仰宗教,既有好奇心理的驱动,也有心理压力的宣泄;既有对精神家园的追求,也有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则是其主观因素。对青少年信仰宗教,既不必定大惊小怪,更不要惊慌失措,应该将其视为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正常现象。对青少年信仰宗教,应该:第一,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而要积极引导青少年宗教信徒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尤其要引导和教育青少年信徒走正信、正修之路,避免对某种宗教的迷信乃至狂热;第二,应深刻检讨青少年教育工作的滞后、失误乃至在位缺失;第三,最根本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改革青少年教育工作,从思路到方法,都要与时俱进,特别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净化社会环境,也就是说青少年教育工作必须与反腐倡廉相结合。

  2.动漫与网络的诱惑

  作为高科技信息时代的“双刃剑”,动漫与网络最具代表性。因为这两者已成为当代青少年成长进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首先,动漫对当代青少年的审美意识有着巨大影响。动漫不仅通过明显的意识形态影响着青少年固有的审美意识,更通过隐蔽的亚意识形态符号推动审美意识的转型。动漫中的亚意识形态符号一般由三种途径显现:动漫故事、动漫形象、动漫产业中的各种衍生产品。动漫中的亚意识形态对当代青少年的审美意识进行改造,使之具体体现为审美趣味的多元化、审美取向的世俗化、审美样式的娱乐化。此种转型一方面使得青少年审美趣味更加丰富和多样,同时也为青少年的审美意识带来不少负面因素。进而言之:保守而僵化的文化策略并不能制止动漫中意识形态或亚意识形态符号的广泛传播,简单地排斥和取消外来动漫,也不能保证我们的青少年从此能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蚀。对外来文化的合理借鉴、对本土文化的有效传承、对现有文化的适度创新,不但是我国动漫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青少年审美意识朝着正面发展的有力保障。其次,网络技术与网络信息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与生活方式,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变化则是人与人的交往方式的变化、人的自我认同的变化。对于青少年的成长与教育而言,“人类第一次面对一个前所未有的课题,新一代人脱离了继往开来的代际传承,脱离了观念、伦理、责任的相袭相续,他们在网络的交互影响中自我成长”。由此,如果网络能提供新一代人感兴趣并有助于其健康成长的信息,那么人们就无须担忧;但如果提供的是不利于新一代人健康成长或是新一代人不感兴趣的信息,那么优良传统的绵延、文化积累与传承就将面临严峻的考验。让网络成为人类文明传承的主渠道,应是办网人和用网人的共识,也是网络存在的根基。然而,众所周知,社会是复杂的、人性是多层次的,既便是一个基本正常的网络,也有可能被不正常地使用——包括办网与用网,而在这种非常态的使用中受伤害最大的就是正在成长中的新一代人。为此,我们就必须转变一些观念以适应之。就使网络成为青少年教育的工具而言,最主要的是:正确认识日常性与理想性文化传承的统一关系。传统的教育往往侧重理想性教育而漠视日常性问题,这完全不适合网络信息传递的特性,你一味强调理想性,人家完全可以不理睬你,所以,我们要转变观念“不求思想的统一,但求行为规范的一致”,在网上不可能强求网民都有一个共同的理想或思想,但作为网络平台、网络社会,人人都应有大致相同的行为规范,这样的平台才能成为公共文化教育讨论、交流的平台。同样,日常生活中,人人都可以有七情六欲,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是必须遵奉的。所以,做到日常性与理想性的统一,就网络而言,主要的就是或仅仅是将低水平的个人生存理性引向一般水平的公共生存理性而已。因此,我们完全不必将网络视为洪水猛兽,也不要叶公好龙,错失通过引导当代青少年来提升国民素质的机会。关键在于,社会各界包括党政部门要狠下功夫弄清情况,把握时机,善于引导,将网络建构为真正的人类现代文明传播渠道,而不是简单的排斥与放弃。

  3.思维能力的弱化

  当今青少年教育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对于“知识”的盲目崇拜,以至于培养和塑造“知识人”成为根深蒂固的社会理念,并牢牢地制约着相关教育的实践。知识技能的优先与人生智慧的某种缺失成为今天青年学子的一种集体性的素质特征。在这样的背景下,青少年的思维能力日趋弱化,思维问题日渐凸显,思维的定式、思维的求同与思维的服从,使得青年一代缺失了问题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此,要在知识的传授中渗透思维意识,要开展专门的思维训练,更要为敢于思考、敢于创新、敢于探索、敢于尝试的青少年提供一种文化环境,保障他们思索、创新的心理自由和心理安全。笔者呼吁:无论是着眼于人之为人的根本,还是从教育的最终使命而言,由提升青少年的思维能力入手,进而提升其理性水平,推进人类社会的科学的历史——这,在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探索两个方面都应予以更多的关注。

  二、应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和问题

  30年改革大潮中逐渐造就了一些特殊的群体或者说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就是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我们要尽可能全面了解这些青少年群体的生存状态,分析他们的特殊成长经历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就社会能给予他们的种种帮助提出对策建议。

  1.学者的忧虑

  2007820的《经济观察报》,刊登了北大著名教授钱理群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为《现实中国社会的游民问题》,该文大声疾呼全社会都来关注这一社会的严重问题——先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大批的农民脱离土地进入城市,这应是历史的进步。“但农民并没有获得真正的迁徙权,城市吸纳了农民工作为劳动力使用,却没有给予相应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吸纳他们,既允许农民脱离土地,又保留着城乡二元对立的结构,这就有了形成‘游民阶层’的可能。如果说第一代的农民工,主要感受的是脱离土地的自由,因而对恶劣的劳动条件和依然存在的不平等,基本上采取容忍的态度,到第二代、第三代的农民工,就不再能容忍自己既不能为城市所容纳,又绝不愿意回到农村的流民地位,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必然引发反抗,这样的反抗自有其合理性,但也容易导致非理性的行为。”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当下中国就出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教育和社会现象:大批的辍学生和失业的大、中学校毕业生,游荡于农村和乡镇,成了新的游民阶层的重要来源。”“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堵塞了农民子弟向上流动的渠道,而城市取向的教育(包括农村教育)又使得他们远离土地,即使被城市抛出,也回不去了:他们只能成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游民,并迅速为流氓意识所支配。”这种“流氓意识对社会风气的败坏、危害极大,造成了民间文化、社会生活的底线的失守,在这样的社会风气的耳濡目染下,这些遍布中国城乡的年轻的新游民,他们身上正在发生道德底线的大失守。”先生进一步忧心忡忡地指出,问题是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失业游民,又成为某些在校学生心目中的“榜样”,以至“英雄”。有一个《湖南农村留守型家庭亲子关系对儿童个性发展的影响》的调查报告告诉我们,家庭亲情和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无力和无奈,社会风气的影响,使得许多留守儿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非常消极”,他们厌学,逃学,就自然地羡慕那些“整日游手好闲而不缺钱用”,又有“兄弟义气”的游民、流氓,甚至以此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成了游民阶层的后备力量。在这里,先生对当代中国可能发生的社会冲突、社会生态环境的恶化态势以及进一步的发展蔓延都做出了预测与预警。

  2.现状的把握

  近几年来各地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对先生说的“游民”、新游民或游民后备军——既留守儿童、流浪儿童与流动儿童(城市外来人员子女)这三部分既有明显差别但又有某种重合交叉的青少年特殊群体——已经或正在予以高度的重视,并着手进行政策性的解决。这三个群体的现状及其相应研究情况大致如下:

  (1)留守儿童

  ①人数庞大的群体。目前,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3亿人。根据200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有报告显示,在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学龄前(0-5周岁)、小学学龄(6-11周岁)、初中学龄(12-14周岁)和大龄(15-17周岁)4个年龄组占总体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5%20.84%17.27%。其中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约3000多万。

  ②教养方式的多样性及其问题。一般认为: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从主要养护人维度出发,农村留守儿童的教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单亲教养。即由留守儿童父母中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单独照顾的形式,有的论文称之为“假性单亲”(即有父母双亲,但在日常生活中,因父母中的一方外出而只有另外一方能够承担儿童的照护任务)。第二,隔代教养。即由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祖辈照顾的形式。第三,亲友教养。即由留守儿童父母的亲友照顾的形式,有的研究者称之为“寄养”。第四,包师教养。即由教师照顾的形式,有的研究者称之为“托教”,意涵“托养、寄养”和“教育”的双重含义。正是这些教养方式使留守儿童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因以下多种原因,而产生教养不到位的问题,使青少年的养成目标产生偏移、变异甚至走上歧路。这些原因大致有:过渡性的养护生活导致对儿童教育缺失长远规划、代教家长缺乏家庭教育权威性、代教家长对留守儿童养护目标的偏颇、假性单亲家长的弱势地位导致管教不力。

  ③生存状况与社会心理。成长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一部分留守儿童,其问题主要反映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为个人的心理问题,一为社会的影响。一项全国性的调查(北京?中国社会调查所)显示:被调查半数以上的外出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留守后变得沉默、孤僻;30%的父母知道自己的孩子交了不良朋友、经常惹是生非。河南学者2007年下半年对河南这个全国人口第一大省留守儿童的调查提供了以下信息: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有3500万人从事农业,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人员达到1557万,由此产生了254万留守儿童。发现被调查留守儿童的主要情况系心理问题是:有1/3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联系、有七成的留守儿童感觉学校和社会很少关心自己,有六成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比别人差,有八成的留守儿童觉得父母不在身边,使自己的性格产生变化。认为如果政府努力帮助,自己的生活会好起来的留守儿童有五成,认为社会不公平,自己看不到希望的也有五成。仅有三成的男孩子认为“社会、他人都很关心我,我将来要回报”,而近五成的男孩子认为“别人不关心我,我也不会关心别人”,仅一成的男孩子说自己“很有同情心”。

  来自湘北红镇的调查(黄海,2008)显示,相当部分的农村留守儿童在乡村社会的持续转型当中,有发展成为乡村“混混”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农村青少年为主形成的乡村“混混”的生态逻辑也在进一步为村庄的价值系统所接纳。后者的演变反映了乡土秩序的畸变,前者的演变则显现了乡土秩序在畸变的同时,还对农村留守儿童展现出一种不正常的负向吸纳。两者的相互关联已经突破了原有的青少年社会化的问题而有可能成为一个印证钱理群先生担忧的、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乃至整个中国社会发展趋向的重大现实问题。不过,如果:回归乡村社会的内部视角,或许能寻找到对这一现象的更好解释,而且这一解释立场可能超越二元对立的正负两极的简单化解释。而内外视角相契合的解读和分析,或许更有助于我们探寻解决问题的结合点和切入口。当然,这种假设是大胆的,有可能受到理论与经验的双重质疑,而离实践的操作可能性甚远。

  (2)流动儿童

  流动儿童包括从农村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孩子,也包括从此城镇或城市随父母流入彼城镇或城市的孩子。这一群体呈现出以下特征:

  ①与日俱增的队伍。2000年的人口普查显示已有超过1400多万流动儿童(14周岁以下),占流动人口的13.78%,最新的报道估计流动儿童的总数已经达到2000万人。随着流动人口的家庭化,有统计显示约有l/4的流动人口是举家迁移,而有近1/3的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的时间超过5年(段成荣、梁宏,2004;邹泓,屈智勇、张秋凌,2004)。以大都市为例,上海市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资料表明全市237万外来流入人口中,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9万多人,而到2007年,这个数字已达到38万,十年中翻了一番。这一群体大约80%集中在小学教育阶段。在沪流动儿童中,近22万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占学龄流动儿童总数的57.10%;其余16万流动儿童在258所农民工子女学校接受教育,占学龄流动儿童总数的42.90%。以省会城市为例,2007年,郑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达到113541,占义务教育阶段全市在校生人数的13%,与2006年相比增加30948人;其中有95446人在公办学校就读,占全部人数的84.06%;郑州市二七区是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去年城区南部中心校的10所小学共计划招生总数近7000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40%左右,且随着外来务工人员每年以20%30%的速度在增加,这个比例必然会更大。(刘秀英,200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一项调查显示,50%的流动人口家庭打算在城市长期工作和生活,在7-18岁流动儿童中,80%希望继续留在城市(包括继续学业和打工),想回老家的比例不到2%。这足以说明,流动儿童具有一定的“移民”倾向,他们在城市的长期居住的可能性增加,而这一趋势势必对流入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雷有光,2004

  ②环境适应、心理健康状况与发展趋势。留守青少年不同的是流动青少年令人担忧的情况主要集中在社会融合、心理特征和精神寄托方面。随着党和政府对流动儿童教育的关注,流动儿童进入所在地公办学校的比率日渐上升,这样流动儿童与当地儿童的社会融合问题就凸显出来。来自上海的调查显示:92%以上的本地生愿意与外地生交朋友,但家长意见是非常显著地影响本地生与外地生交友的因素。同时,22.7%的流动儿童感觉难以与本地生交朋友,但外地城市户口的流动儿童,显著感觉容易与本地学生交朋友。不过,那些在民工子女学校读过书的流动儿童和那些高年级的流动儿童,均显著感觉难以与本地学生交朋友。人格是心理特征的统一,对流动儿童(以农民工子女为主)的人格特征进行的调查与研究,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归纳显示:积极方面——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自强不息的独立性、诚实勇敢且吃苦耐劳;消极方面——敏感自卑、逆反抵触、学习上畏难焦虑、孤独倾向明显。还要看到流动儿童受生活环境与家庭氛围影响,普遍地存在着生存理性指引下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取向,在追求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忽略了精神生活,这对于其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无疑是一种明显的障碍,在特定的情景下还可能导致违规、违法行为的滋生。从社会学的社会排斥与社会偏离关系的理论告诉我们城市对外来人员的排斥,无论从客观氛围还是主观感受上,都是使外来人员产生社会偏离的诱发因素,如果长期得不到舒解、消弭,那么越轨行为的发生几乎很难避免。

  (3)流浪儿童

  ①绝对数不少。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98年发表的一份文件,中国政府对流浪儿童的定义是:“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困境的人。”也有学者将流浪儿童定义为“脱离了监护人及抚养人的有效能力范围,目前处于无固定居住场所和只有依靠自己满足衣食住行基本物品生活资料的边缘性生存状态度的那部分儿童”。由于流浪儿童的多样性,又有不同类别的划分。但是,无论对流浪儿童的界定如何表述,至少有三点是共同的:一是他们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二是脱离正常生活的家庭和监护,三是生活没有可靠保障,生存处于困境。20世纪末,流浪儿童问题成为全球性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我国,随着人口流动加速、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贫富差距加大、家庭不稳定因素增多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脱离家庭监护的流浪儿童数量不断增加,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200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目前全国流动人口的规模以及几个典型城市流浪儿童与流动人口的比例规律,推算出全国流浪儿童大约有100万。

  ②处境困难,较具越轨倾向。流浪儿童脱离家庭,脱离成年人监护,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生存处于困境。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离家流浪本身以及流浪生活状况成为其常态社会化的严重障碍,他们中的一些人以不正当手段谋生或被坏人利用,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小偷小摸、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参与赌博、结伙犯罪等越轨行为时常发生。十分明显,较 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尽管人数少得多,但是他们的生活状态无疑是最为恶劣,其社会心态也是最有问题的,如何保护好他们使之不致脱离社会、走上反社会之路,无疑对当下社会的最大挑战。

  三、群体研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面对青少年成长中的新老问题,笔者以为在理论、方法内容和应对方面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并做出相应的改变、完善。

  1.研究理论

  (1)多考虑整体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的分析。在实际的人类生态中,儿童们是生活在一个动态变化的、多层次的生态系统中,不同层次的环境系统与儿童个体是相互作用的,单独孤立的分析问题难免片面化、绝对化的解释和分析。

  (2)多进行思考追问,努力揭示更多的内涵。研究不可浅尝辄止,要多关注特点和内部机制的探寻,比如“面对同样的不利,为什么有的儿童积极发展,有的却消极发展”?“为什么得到不一样的情感支持,儿童的不良行为却同样存在”?等等。

  2.研究方法

  (1)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要相辅相成,不可迷信数据,对案例也要深入掌握与分析。

  (2)加强干预研究。要抓住问题为政策制订提供依据,还要针对实践需要开展干预性研究和探索可行性方案。

  (3)开展追踪研究。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时空结构,因此只有横断面的研究是不够的,纵向的、特别是跟踪性的动态研究才能真正地把握问题、解决问题。

  3.研究内容

  对特殊儿童的研究不能贴标签,把留守、流动、流浪全部等同于不正常,只看到所有的消极面,遮蔽了可能的积极面,从而不能真正地、整体性地认识和理解这一群体。比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自我生存能力、独立性都很强,还会照顾更弱小者等等,而那些迫于无奈而流浪的儿童中也不乏善良者。

  4.对策研究

  (1)归纳已有的对策建议,大多只是提供了一个理论视角,或是提出了一些就事论事的经验性建议——当然理论是十分重要的,而就事论事的建议也要比无所应对要好。不过,最佳的对策,应当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应对思路和具体操作方案(当然不可能完善),这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2)要看到问题产生的相互关联性、结构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比如,三个特殊群体的出现与扩大,他们中产生的问题往往是同转型社会中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与人口素质的发展不均匀和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匀不合理,与城乡改革的不协调不配套、与社会生态环境的一度恶化相联互动乃至互构。因此,必须寻求整合性思路下的系统性的对策则应是研究者的更高目标;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现今青少年研究机构、队伍的重新集结及其研究人员知识结构、研究能力的调整完善也应早日提上相关决策领导层的议事日程了。(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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