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从国营工厂到国家出资企业的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30年的回顾”和“第二部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在第一部分,洪虎同志将30年的国有企业改革划分为“从国营工厂到国营企业的改革(1978年底至1984年10月)”、“从国营企业到国有企业的改革(1984年10月至1993年11月)”、“从国有企业到国家出资企业的改革(1993年11月至2003年10月)”和“国家出资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2003年10月至今)”四个阶段。沿着此发展主线,逐一讲述了“改革的时代背景”及其要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各主要阶段“改革的理论准备”,包括中央各时期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政策,“企业改革的实践探索”,对各发展阶段“企业改革的反思”和“对新一轮企业改革的若干思考”。 在第二部分,洪虎主任围绕15年来国资国企改革的研究,对新近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点进行了解读。在阐述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的意义后,针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一些基础知识,如财产的两种形态、国有资产的多种形式、政府的两重身份、两种职能和两种行使方式、现代企业制度的两个相互配套的基本制度、“政企分开”与“政资分开”的不同含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新意等方面,展开了重点演讲。并希望专家学者对尚未来得及解决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提出继续推进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的有益建议。
报告中还谈到,鉴于改革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部门自身既有利益的削减或否定,这种自身改革存在相当的难度,因此,体制改革过程中设立一个独立部门——专司组织各项试点实施、进行新体制的系统研究探索、推进创新的体改委(办)事实证明很有必要。
近200位各企业负责人、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持续3个小时听取了这场精彩而有深度的报告。听众在向报告人提问、讨论的同时,对报告作了较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