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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水金《不和谐音:货币紊乱与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

日期:2008/11/03|点击:6

    1840年中国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出了中世纪,自此以降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10年,是中国积贫积弱、社会极其动荡的历史时期。这是一个充满了不和谐的社会,期间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护国运动、一系列军阀混战、北伐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等。为什么近代中国会有那么多的革命和战争?除了西学东渐、社会转型带来的文化冲击、制度冲突、社会矛盾激化以外,还有没有经济因素的作用?特别是金融货币紊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金融是一国经济的中枢,而货币则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因此货币制度、货币体系是否“配伍得当”将直接关乎民生与社稷安危。1933年废两改元之前,中国经济生活中流通的货币有银两、银元、铜元(清末制钱)和纸币。铸造货币(硬币)的既有中央政府有又地方政府,还有私人银炉;纸币发行权也极为分散:享有发行权的既有华资银行,又有外资银行。华资银行又分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每一种货币都形式多样,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伴随着贸易而输入的各国货币,也广泛流通于中国。币制紊乱之状况诚如一外国货币专家所言:“中国的币制是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①]。紊乱的货币制度、货币体系成为近代中国政治动荡之源,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学术界尚无专文或专著探讨货币紊乱对近代中国经济、社会民生的影响[②],更无人论及货币紊乱与构建和谐社会之关系。本文将在全面梳理近代中国货币紊乱特征的基础之上,重点探讨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和社会民生的影响,希望藉此能对当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一、近代中国货币紊乱的特征

 

20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货币紊乱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位不明,主辅币不清。所谓货币本位,最基本的条件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发行,强制使用,具有形式的划一性、法律的权威性和通行全国的统一性。近代中国的货币发行和流通一直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发行权散落在地方和民间;中央政府发行的货币只是各种货币中的一种,并不具有唯一性。货币种类繁多。纸币在近代是作为银两和银元的代表而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功能的,被称为银行券或兑换券;铜元(包括制钱)作为贱金属的特性决定了其只能发挥辅币的作用(必须指出,它并没有被规定为辅币),所以近代中国发挥主导作用的货币是银两和银元。正因为如此,有人把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称为“两元复本位制度”。但近代中国以银两为最后的价值尺度,银元以其与银两的比价(洋厘)决定其价值,银元实与一般货物无异。所以又有人据此称为“银两本位制度”或“虚银两本位制度”。这些相互矛盾的说法,实际上恰好证明了近代中国并无本位可言。

(二)传统性货币与近代性货币并存。货币演变遵从具体的物品到抽象的符号,即从按重量交易的贵金属(称量货币),发展为用贵金属加工而成的铸币,再发展为可兑换贵金属铸币的纸币(兑换券),最后发展为不可兑现的纸币。称量货币主要是以本身的重量作为商品的价值,发挥交换媒介的职能,是足值的商品货币。其铸造通常由手工操作的家庭作坊完成,是小生产方式的产物。铸币则与近代先进的工业生产相联系,机器铸造保证了铸币无论是器形还是成色重量,都规整统一,符号性大大加强。银元是从称量货币发展为符号货币的关键环节。可兑现纸币和不可兑现纸币都是一种符号货币,区别只是前者还没有彻底割断与金属货币的联系,而后者则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威和自身的信用流通使用。很显然,称量货币是与传统社会相联系的传统性货币,而铸币和纸币都是与近代社会相联系的近代性货币。近代中国在1933年前除了不可兑现纸币尚未出现外,前三种形态的货币同时流通于市面。

    近代中国的称量货币是银两[③]。较之于银块,银两虽具有了一定的形状,如元宝形、圆形、腰形等,上面还刻有铭文,但它器形多样,成色和重量根本无法整齐划一,因此符号性还很弱,主要还是一种称量货币。银两又称银锭,俗称元宝,由各地银炉铸造,银炉有官设和私设之分,以私设居多。私设的银炉可以自购生银熔铸,但更多的是接受钱庄和商号的委托。上海开埠后随着租界的日益兴盛,租界内私设银炉与日俱增,所铸元宝称为“夷场新”,表明系由租界洋场新铸。1920年,上海有银炉24家。一地银炉数量,与商业发达程度高度相关,上海是近代通商大埠,用银数量自然较外地为多,但外地通商口岸及大中城市,银炉数量也不会比上海少太多。银炉的组织形式,都是家庭手工业性质,区别只是规模大小。为了防止银炉滥设,上海新设炉户,必须有殷实商号10家联保,并向公估局核准后方可开业。公估局是一个地方负责对银炉熔铸的银两进行鉴定衡量的权威机构,由当地颇具影响、经验丰富的银钱业人士组成,并需得到当地银钱公会的认可和当地政府的批准。银炉铸出的银锭必须送到公估局批定重量和成色,达到或超过最低标准者方可进入流通领域,不达标准者则不批退回,重新熔铸。公估局身肩鉴定衡量之责,干系重大,当然不容多设,一地以一局为限,偶有两局,亦属分设。公估局是近代才出现的新机构,是适应近代商品经济不断发展而产生的,是银两这种传统货币在近代的一种进化,相当程度上保证了银两的质量,促进了银两货币在一定地区内标准的相对统一,方便了银两在一定地区的流通,从而有助于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但银炉的多家并存以及落后的手工生产方式,使一定区域内的银两货币不可能完全统一,必然在成色、重量上多种多样,而公估局又强化了地区标准,造成各地区之间标准的多样化。而银两因重量过重不适宜日常使用等固有的缺陷,在近代并未得到改变。由此,银两始终无法改变其作为传统货币的特性,无助于全国货币制度的统一和近代化货币制度的建立。

    银元是近代中国流通的主要金属铸币。中国人开始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使用的银元都是外国银元。外国银元输入中国,始于明末清初,近代中外贸易日益繁荣,外国银元输入的种类和数量随之不断增加。咸丰以前,流入最多、使用最广的外国银元是俗称本洋的西班牙银元,广泛流通于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安徽、直隶等广大地区,也是上海当时最为流行的外国银元。外国银元因形制、重量、成色都有精确规定,不象中国银锭那样充满了随机性,因此在早期对外贸易中被中外商人一致约定为记价标准和流通手段。经营外贸的中国商人,往往不惜以远高于本洋实际价值的价格获得后储藏起来,虽然丝茶出口旺盛,白银大量流入,市面上通货反而紧张,本洋价格“竟较前涨高八成”。为了摆脱通货严重不足的困境,中外商人议定以规元为记帐单位,“本洋之市价步涨,适与上海规元价值相等,故帐册上只需易数字单位名称,而数字可仍其旧”[④]。这一创举改变了对外贸易使用银元的传统,从此以银两为记帐单位和支付手段,并在银两与银元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可兑换关系,上海出现“洋厘”行市,每日早、午两市,由钱庄主持,银两与银元并用遂成为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头脑清醒的官绅逐渐抛弃禁止洋钱流通的僵化观点,认识到银元的优点,“一曰成色定,二曰份两准,三曰交易便,四曰取携轻,五曰价值不易低昂,六曰花纹不易假造” [⑤],主张购买机器,自铸银元。1887年(光绪十三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奏准在广东开设造币厂铸造银元,所铸银元与外国银元一并行用,正式开始了中国官铸银元的历史。银元上因有龙的图案,习称“龙洋”。随后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继广东之后湖北也于1895年设厂铸造。此后,各省以广东银币模式为标准,纷纷设厂铸造,自铸银元不断增加,流通日广,不仅民间日用普遍使用,政府收支亦多用银元。1900年,广东造币厂在铸造银元的同时,开始铸造铜元,其后,各省亦纷纷仿效,广铸铜元,近代中国货币又新添了一种金属铸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遂由过去主要使用银两、制钱变为主要使用银元、铜元。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的国家,纸币的使用具有悠久的历史,但近代新式纸币却首先是由外资在华银行发行的。1845年,英资丽如银行在香港、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成为近代中国的第一家外资银行,1847年,又在上海设立分行,成为进入上海的第一家外资银行。该行曾在香港发行纸币,也流入广州等城市流通。第一家正式在中国境内发行纸币的银行是1857年在上海设立的英资麦加利银行。1865年,设总行于香港的英资汇丰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更是大量发行纸币。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资在华银行不断增加,至1926年,据统计有65家,设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有226处之多,1935年,外资在华银行达84家(东北除外),上海28家,占总数的33%。这些外资银行除了经营存贷款和外汇等业务外,大都倚仗治外法权在中国大量发行纸币,主要有银两票和银元票两种,尤以后者居多。由于纸币具有印制方便、识别简单、支付便利等优点,又可以自由兑换,信用较好,因此发行后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在外资银行的刺激下,中国人也开始筹办新式银行,发行纸币。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成立,发行银两票和银元票。1904年和1907年,清政府先后设立国家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1912年再改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纸币,规定无论公私出入款项,应缴一切库款官款,纸币都与现银无异,一律通用。民国建立后,国家银行实力增强,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大量建立,纸币的发行更为广泛。

    银两、银元、纸币,处在货币史上不同发展阶段的货币形态,却同时流通于近代中国,而且,每一种形态都种类繁多,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此地与彼地、本国与外国,并行混杂,紊乱不堪,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这种状况也无甚改变,实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奇观。

   (三)中央、地方政府发行的货币与非官方发行的货币并存。银两主要由民间私设的银炉铸造发行,但海关、常关、各级各类税收征收部门、京师和各省官钱银号等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也设炉铸造。民国建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基本上退出了银两的铸造发行,但历史上各类官炉铸造的银两仍然留在流通领域。银元(或者说铸币,还包括铜元)开始是地方政府铸造,1905年,清政府在天津设造币总厂,中央政府始加入银元铸造行列。清政府本拟整顿币制,1910年颁布“国币则例”,将铸币权统归中央,取消各省铸币权,在总厂之外,将各省局裁撤、归并为广东、湖北等少数几个分厂,统一铸造“大清银币”,旋因革命爆发而中止。民国建立后,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于政府”,继续采用总厂和分厂的办法,铸发银元。新国币上刻有袁世凯头像,俗称“袁头币”。对晚清各省铸造的银元,规定一律兑换为新国币,收回改铸。但由于原来龙洋数目太多,约有286350千元,回收工作又不很有力,至1931年尚有200000千元仍在流通,结果,就形成了历史上各地方政府铸发的银币和民国中央政府铸发的银币同时流通的局面。1931年,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银币总数为1707225千元,其中本国银币约为1627225千元,龙洋占12.29%,民国新币为1427225千元,87.71%[⑥]

纸币在清末,是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地方政府发行的纸币(各省官钱银号)与非官方发行的纸币(中国通商银行),三者同时流通。民国建立后,这种局面更大为发展。国家银行既有从清政府继承下来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又有1928年新成立的中央银行。三家银行都发行纸币(兑换券),数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如中国银行,1912年发行额106万元,1914年即突破千万,为1639万元,1917年为7298万元,1925年超亿元,为12709万元[⑦]。下面是19271933年中国银行和三家国家银行发行货币总额的统计表:

年份

 中国银行

 (万元)

  国家银行

  (万元)

 中国银行所占

  比例(%

1927

  15900

  22410

  7095

1928

  17230

  25203

  6836

1929

  19773

  28233

  7004

1930

  2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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