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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新任处级干部廉政谈话会

日期:2008/05/12|点击:15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我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57日下午,院纪委组织召开新任(转岗)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洪民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洪民荣对院新任的处级干部们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自律,增强廉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要加强学习,通过思想引导自己的行为,通过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要重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全院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院“新智库”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会上,新任处级干部签署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观看了廉政教育片《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警示录》,发放了廉政学习教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作风百典》。院纪委副书记、经济所副所长沈开艳,院监察室主任方柏芹,以及近20名新任处级干部参加了廉政谈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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