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爱老,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是十七大报告精神之一。以人为本,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全国统筹制度是大势所趋,过渡性阶段上还应该率先结合人才政策,优先解决有突出贡献的外地人才在赡养老人方面的后顾之忧,对这些为数不多的人才的父母给与优惠政策既不会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又给国际大都市加上人性化的一笔,有利于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地方性的歧视性的老人优待政策实不足取。
笔者曾在日本留学,作为一位留学生,享受了和日本居民完全一样的全国通用的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作为低收入者居然也享受了和日本流浪汉一样的低价廉租房的待遇,笔者的女儿在日本上幼儿园可以和日本居民一样享受政府补贴,笔者的父亲在日本旅游时享受和日本老人一样的优惠票价。而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却人为地把各项政策与极端落后的户籍制度挂钩,例如,70岁以上老人公交优惠政策几乎在全国各地都已通行,在上海却只对上海户籍的老人有效,更不理性的是,在乘车排队,公园游览等处,也一定要上海老年优待证,中国的老人和上海的老人不都是老人吗?难道上海的老人到外地就不是老人了吗?
一、老人异地就医难问题
目前,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步入退休年龄,子女也开始陆续就业,其子女跨省市就业已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由于多种原因,许多年迈的父母特别是孤寡老人大多采取投靠子女的方式养老,以保证晚年能得到子女的照顾。但是异地看病就医问题成为老年人的一大心结,也成为在上海工作的外地白领的最大烦恼。老年人健康状况不稳定,特别是有些老年人年老多病,经常需要就医。然而多年来,由于医疗体制的原因,有关部门规定,目前医保政策规定只限于本市使用,跨省、市、地区则不能享受医保的政策。这也就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或社会医保都只能留在原工作所在地地区,异地不能享受。这条政策让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很无奈——要领医保或报销异地医药费,只能回原籍。这无疑给在异地养老的老年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无形的限制,而如何使异地看病报销更加人性化,也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这些老年人在异地得病后看病却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医疗费无法报,医疗卡也不能用。特别是患一些慢性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的老人,在原居住地享有能报销一部分药费的医疗保障,到异地就无法享有和报销了。
这种情况不仅给这些老年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也造成了很大的精神负担。使这些高龄老人在投靠异地工作的子女时顾虑重重,非常不利于退休职工的养老选择。而在异地工作的子女想回去照顾老人一个时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非常不利于异地工作的子女安心工作。把医保卡当成“地方粮票”使用,是一种分割性很强的医疗保障体制,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它阻碍了人员的流动,同许多与户籍制度挂钩的养老政策一样,将人固定在一个地方动弹不得,应该予以改革。“指定医院,指定药物,指定时间,不能跨地区使用,再加上使用医保卡那些繁琐的手续,是动用行政手段、人为的画地为牢的表现。它侵占人们的医疗权和病人看病的选择权。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一项保障措施,为什么不能像银行卡那样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
二、率先实现长三角地区老人医保统筹是整合地区人才资源的重要途径
如果能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一种新型的既能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地获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又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利用卫生资源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这将是一场从观念到体制的深刻革命,同时也是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但医保卡全国联网应该是大势所趋。在当今这个e时代的社会,做到医保卡全国通用技术操作上并不存在难度,关键是政府部门如何解决其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只要主管部门关心此事,多尽点心,多一点“以人为本”,就一定能办到。国家应该迅速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尽早实现医保卡全国联网。只要手持医保卡在全国范围内不管是何地的医保,不管在哪个地方、到哪个医院看病,都管用。如果短时间内,由于地方财政的问题及其他一系列难以协调的问题,很难进行全国统筹,建议可以在经济水平接近的地区率先实现统筹,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医保统筹等。对离退休老年人在国内就医,应放宽地区限制,对常用的药种和慢性病应予报销。另外,医药费的报销也要进一步人性化操作,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无需本人到场,报销单位凭患者的药费单据通过邮寄或网上直接办理。此外,为了体现国家人才战略,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如海归高级人才的配偶和子女就业,户籍,社保,上学等基本上已有政策可以解决,特别是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如在上海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和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制度实施后已经不是一个问题,连农民工都有综合保险。而作为老龄化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异地安置的老人的就医问题,与一般的流动人口相比,对这些为数不多的异地安置的老人实施优惠便利的养老和医保政策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安定,让高级人才安心为上海服务。
总之,实现老人医保全国统筹是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利国安民的好措施,实在一时难以统一,可以在部分省市间如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统筹,或者是减轻年轻人才的养老负担,对国家重点人才和海归高级人才的老人养老就医等实施优惠政策。
(载上海法治报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