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胡主席在与福田首相会谈时,就推进中日关系发展提出了六点建议。当天,双方还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第四个政治文件——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那么,第四个文件与前三个文件是怎样的关系,同时又体现了哪些新意和特点?
继往开来
从新文件内容看,首先是全面肯定并继承了前三个文件的原则和精神,再次确认了2006年和2007年中日高层互访发表的两个新闻公报中各项富有新意的共识,同时,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中日关系和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作用的变化,又有了新的发展,更多地面向未来。和前三个政治文件一样,新文件对中日关系今后的发展将具有指导和准绳作用。
中国前驻日本大使徐敦信指出,在涉及两国关系政治基础的两大问题——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新文件都作了比较言简意赅的说明。而新文件第四条关于“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和第六条关于“共同致力于亚太地区的发展”的内容,不仅继承了1972年联合声明和1978年《和平友好条约》关于反对任何一方“谋霸”的精神,同时进一步将两国关系的发展与对地区和世界的贡献联系起来,体现了新形势下中日两国自身的发展离不开地区,只有为地区和世界作贡献,才能让两国的邻居们放心,得到邻居们的支持。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晋林波则注意到,新文件表述“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与过去中方强调的“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虽然区别不大,但相比之下,强调的重点更侧重于未来。
战略定位
中日关系的未来,首先取决于双方的相互认知与战略定位。尽管日方曾一度不太愿意使用“战略”这个词汇来描述对华关系,但现在情况显然已发生了变化。
上海社科院日本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大环太研究中心主任王少普分析,与以往三个文件相比,第四个文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提出与正式确认了两国间的“战略互惠关系”,要求全面开创其新局面。这将使中日关系适应时代潮流,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晋林波指出,新文件首次给予了新时期的中日关系比较全面和准确的定位。如:尽管1978年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也提到了两国对亚太地区的和平发展负有主要责任,但新文件第一条内容“双方一致认为,中日关系对两国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对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肩负着庄严责任。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等文字,给予中日关系更加全局性、更加准确的定位,这一定位也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关系最高层次的定位。此外,新文件第四条内容体现了中日对对方的积极评价与看法,过去两国领导人也曾讲过类似的意思,但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第一次,具有创新性,也很有积极意义,与中日关系的新定位是一致的。
深化合作
与以往关于“战略互惠关系”所达成的共识相比,第四个文件在具体内容上有了若干方面的重要发展。
例如,新文件明确表示“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加强安全保障领域的高层互访,促进多层次对话与交流”,这些都是过去三个文件没有的新亮点。
王少普认为,中日关系是相知甚深的关系,但由于历史原因,中日关系又是非常敏感的关系;两国关系日益广泛的发展,也使具体摩擦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发展,中日关系已成为地区中的中日关系、世界中的中日关系。这种情况下,两国首脑的直接接触,变得格外重要。有了定期互访机制后,有助于保证他们之间的沟通。同时,随着中国的迅速发展与日本向“正常国家”转变,中日首次作为两个国力相当的国家,同时出现在东亚,在相互依存关系增强的同时,安全上的不信任感有所上升。据报道,日本新的“防卫计划大纲”是以应对中国军事力量的增强为根本指导思想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将影响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形成。新文件对安全保障方面的交流作了相关约定后,相信中日之间的安全交流将进一步发展。
日本前驻联合国大使谷口诚则对新文件中“为进一步理解和追求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和普遍价值进行紧密合作,不断加深对在长期交流中共同培育、共同拥有的文化的理解”这一内容印象深刻,认为这将使两国文化上的相互交流提高到价值观的高度,取得更加深入的发展。
此外,在经济合作领域,新文件突出了能源、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合作要求;在民间交往方面,新文件强调了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
总体来看,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是历史的里程碑,又是前进的新起点。如果能够按照新文件关于合作的五条内容去做,中日谋求长期稳定的关系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来源:《解放日报》2008年5月8日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