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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者专辑》沈开艳:和谐社会建设和农村妇女工作的方向

日期:2008/03/07|点击:1

200710月,举世瞩目的中共十七大胜利召开。十七大报告对如何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其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对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同时,十七大报告也对上海继续走在改革发展的前列提出了新的任务和希望。

一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以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等都离不开广大妇女的参与、支持和行动,更需要妇女组织在其中做好引领、指导、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1、构建和谐社会为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与要求更突出更明显。《报告》指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在进一步谈到社会发展问题时,十七大报告还指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是家庭的主角,因而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关键所在,而妇女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的专门掌管妇女事务的政府部门,妇联作为最大、最具有影响力的妇女组织,实际上承担着处理妇女事务和促进妇女发展的大部分职能,也即协助和承担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职能。

十七大报告中构建和谐社会的论述,不仅对新时期的妇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也使妇女工作面临了新的变化与挑战。由于不同阶层、不同界别和不同类型的妇女组织不断涌现,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加之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开始发生变革,政府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因而要求妇女工作应尽快适应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加主动地协助和承接国家妇女事务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任务。

 

2、新农村建设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在十七大之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已经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将其列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十六届五中全会同时又指出,农村妇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加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广大妇女的支持和参与。中共上海市委八届九次会议也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有效地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经营管理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充分发挥其在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并认为这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一场大发展,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是发展的动力和建设的主体,她们的科技水平、文化素质、精神风貌和生产活动直接影响者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从上海郊区的情况看,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现实生产力和未来生产力的生产者的妇女,已经占到了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0%以上。妇女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体,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力量。

事实上,实现农村的生产发展,就需要农村妇女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实践科技致富工程,实现增收致富的目标。建设村容整洁的新农村,需要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绿色家庭”、“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等美化、绿化、净化的实践活动,为农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乡风文明,更需要农村妇女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村”、“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活动,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管理民主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妇女社会、政治地位日益提高的今天,更不能缺少女性的声音。

在此背景下,妇女组织作为妇女姐妹的“贴心人”、“娘家”,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组成部分,更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引领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将是一个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3、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使市场更大程度地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里《决定》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位。

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瓶颈和难题,工作中还有一些不足。这些瓶颈和难题的主要表现之一是,城乡统筹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对此,上海市委市政府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加注重郊区农村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有序推进“三个集中”,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在解决“三农”问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上走在前列。

经过最近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与政策制度调整,上海传统意义上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已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三个集中的大力推进,以及上海城市建设的重心移向郊区,一些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更加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具有明显时代特征、上海特色的城乡二元特征。诸如:农业生产方式与都市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科技化和规模化水平较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传统生产方式。郊区社会事业的发展与都市郊区功能不相适应,市财政用于文教、卫生、科研的人均投入明显是市区高于郊区,郊区城镇难以形成城镇化的功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与农民市民化的要求不相适应。郊区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于市区市民,农民实现非农产业转移难度较大,等等。

细细分析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推进的方面,都与妇女和妇女工作息息相关。上海近年来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仅仅依靠政府的推动,还需要依靠像妇联一样的群众组织的参与。妇联和政府必须联手,通过提示妇女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等来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城乡人口融合、城乡空间融合、城乡生活融合、城乡生态融合和城乡性别融合,从而使上海城乡二元结构状态尽早改变,城乡一体进程得以加快。

 

4、以人为本、提升妇女素质是妇女工作的根本抓手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一直以来,妇联对自身工作的定位是:保障妇女权益、为妇女姐妹谋福利,这是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宗旨完全像吻合的。在《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中,就十分明确地将保障妇女就业、提升妇女素质等作为主要方面来落实。

《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指出,保障就业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妇女劳动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要达到此目的,就必须“优化妇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确保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切实贯彻男女同工同酬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消除就业和收入上的性别歧视”,“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就必须“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按‘应业就业’的原则增加妇女就业。提高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能力,鼓励妇女参加受政府资助的就业培训项目,促进妇女就业岗位和就业模式的多元化”,同时还要“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妇女自主创业”。另一方面,提升妇女的素质目的是要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竞争力,除了要“不断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还要“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平均年限和文化素质。在女性群体中倡导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普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确保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要“提升妇女科学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妇女科学素养达标率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同时“进一步提升妇女的生活质量”。促进创作和生产适宜妇女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物质消费品,丰富妇女闲暇生活的选择。

妇女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高低是与地区城镇化水平及文明程度密切相关的。农村妇女组织做好妇女姐妹的就业保障工作、提升妇女姐妹的综合素质还必须与推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和文明小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这既是妇女组织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也为妇女工作提供的新思路。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经济所 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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