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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首相福田康夫访华是一次“深度游”

日期:2007/12/27|点击:2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30个年头了。
  市场化的改革,是从农村“大包干”开始。以后是乡镇企业勃起,引发了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改革之波从农村推向城市,继之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圳等四个经济特区的推出,价格体制改革、地方财政“大包干”、外贸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变革等。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及发展过程,似乎都在眼前。
  是改革开放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促进了中国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巨大改善,促进了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促进了人民生活的巨大提高,促成了中国国力与国际威望的巨大提升。英国《金融时报》评论说:“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中国成为近年来全球发展经济增长的主力,这在现代经济发展史上是少见的。”美国《新闻周刊》2007年年终特刊文章中也写道:“过去30年,4亿中国人摆脱了贫困”,这个数字占整个上世纪脱贫人口的75%。在200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拉动幅度首先超过美国,“这也是1939年以来美国第一次被超过。”
  在回顾30年来我们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同时,绝不能忽视同时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就在2007年上半年,新闻媒体就揭露出两件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一是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主拐卖劳工,特别是童工与弱智劳工,圈禁、毒打、非人待遇的过度劳作,以至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二是唐山一股黑势力团伙,“居然敢在唐山市区开着隆隆作响的装甲汽车耀武扬威,欺凌百姓、殴打警员、敲诈公私企业钱财计8亿元人民币” 事态刚平,又暴发了12月5日的洪洞县的特大矿难,非法采挖的矿山吞噬了105个矿工的生命。不到一年的时间,仅仅是这一洪洞县,就出现了这两起“人禍”之灾。难道正如京剧《苏三起解》中所说,“洪洞县里无好人”!?戏文之辞,不足为据,但这些频发的恶性事件,已不是孤立的、个别的理由所能解释。
  偷税漏税、走私贩私、行贿受贿、假冒伪劣、倒卖批件、卖官买官、权钱交易,情况之严重,问题之恶劣,为历史上所少有。
  经济犯罪有增无减,大案要案层出不穷,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似乎出现了反腐力度与腐败事件成正比增长的反常情况。
  黄、赌、毒,这些早在20世纪50年代已从中国大陆上绝迹的旧社会痼疾,如今陈渣重泛,而且出现了“不畏艰险”、“前赴后继”的反常局面。
  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收入差距却是急剧拉大,收入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5,财产基尼系数超过0.5。富的越富,穷的难富,马太效应极其明显。
  新的城市贫民阶层在国有企业大批破产情况下产生,加上相当一批农民仍处于贫困线的之下,原本属于社会支柱的工农大众,如今却成了社会阶层的末位。
  城乡差距的实际拉大,成了最头痛的问题。东中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加剧。
  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污染生态、竭泽资源为代价。西部、北部沙尘暴成灾,东部水源严重污染。
  巨大的成绩,众多的问题,是共存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之中。这不能不使人想起19世纪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其《双城记》一书中写的一段阐述主题背景的极其精彩的文字:“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朝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部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尽管这是对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时代社会情景的形象描绘,但对改革以来的今天的中国,也不是没有相当的警示意义。
  应该说,这些矛盾与问题,都是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在持续高速增长的环境中,社会还能承受这些矛盾。但如果不尽快协调与缓解这些矛盾与问题,特别是一旦高速增长的链条发生断裂,问题与矛盾就会激化,就可能会出现社会动荡,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建设和谐社会理论,以及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正是在这么一个背景下提出来的,这完全是中央的明智之举。
  其实,在30年改革开放的环境里,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取得持续高速增长,重要的前提是中国的政治稳定。这也是外资之所以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的主要原因。最近,有消息传来,俄罗斯的有关部门也在研究中国的这一成功经验,即政治上的稳定与市场化发展的交相呼应的成功经验。
  政治稳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不断缓解与消除矛盾的过程。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一个以市场经济改革为导向的转轨期的国家,一个从非均衡发展战略开始而促成高速增长的国家,无论是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分配差异,城乡间、地区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还是经济、社会与生态发展间的不平衡,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由于这些矛盾与问题的发展,已经严重到影响经济与社会的正常发展或者说可持续发展的程度了,从而,缓解与消除这些严重的不协调因素就提上议事日程。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一切矛盾与问题都可以迅即解决。我们的重点是关注那些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不协调因素,而不是去消除一切差别。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差别是客观存在,只是我们要把这些差别制约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不让其上升到矛盾激化的程度。现实中的不少矛盾与问题,多数只能在发展中逐渐解决。比如,在处理不少利益矛盾的关系中,我们主要是做加法,而不是简单地做减法。从而,不少经济上的矛盾与问题,只能在发展中加以解决,即以不断增加财力或国力为基础。这就是说,发展仍是第一要义,发展中的不少问题与矛盾,主要是依靠发展予以解决。
  矛盾与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旧的矛盾与问题消失了,在发展过程中又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与问题,又需要我们去不断协调与处理。所以,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无差别、无矛盾的乌托邦社会,而是把社会的矛盾与问题约束在一个社会可以容纳或者说一个稳定的环境里。和谐社会建设正是这么一个矛盾与问题不断产生与不断解决过程的变奏曲。
  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经济,是经济层次上的和谐。没有经济上的和谐与稳定,就不可能有社会与政治上的和谐与稳定,这是最浅显的道理。当前,社会上所存在的大量矛盾与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层次上,而且,社会层面上的不少矛盾与问题,主要也是由于经济上或者说利益上的矛盾而生。因此,我们需要重点分析经济层面上的矛盾与问题,找出这些不协调之音的主要生发地,以便有的放矢地提出协调与解决矛盾之策。
  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著作,是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一批学者,在长期跟踪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基础上,对建设和谐社会、协调各方关系所得出的一些详尽分析与清新见解,必能对政府与企业的决策,对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来源:《东方网》,200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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