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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开艳: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城市

日期:2007/07/19|点击:212

城市是一笔巨大资产,为使这笔资产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增值,各国城市政府都在不断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20世纪中期,随着城市经济学的兴起,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思想由城市管理转为城市经营,经营模式日趋完善和成熟。当前世界各城市又在兴起“企业化城市政府模式”:政府以企业家的角色来管理、开发城市,把整个城市作为资产进行有效整合,以达到城市资产保值增值并发挥最大效用的目的。

在我国,城市经营思想起源于80年代末。90年代后,国内一些大城市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探索出了“以路带房”、“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旧城改造”、“市政设施专营权有期限转让”、“发行城市建设债券”等做法,现在正掀起一股城市经营热潮。

 

城市经理制作为城市经营管理的一种模式,始于19世纪末的美国。城市经理制的核心思想是城市政府组建成一个类公司机构,有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进行企业化运作,城市首长象企业经理一样来经营城市。

19世纪前的美国一直实行的是强议会弱市长式的城市政府构架,市长只是礼仪上的行政首脑,且任期很短。由于议会并不负责日常事务,大量的经营管理活动由互相独立的部门分头进行,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使城市陷入半无政府主义状态,这种“弱市长”政府已无法适应不断发展的城市管理需要。

19世纪末,美国企业制度的创新启发了城市管理者,专业经理制度被引入城市管理,按企业管理的模式进行城市管理成为城市管理改革的方向。在城市经理模式设计中:城市政府组建成一个大公司,市民相当于股民,居住在某城市相当于购买了该城市公司股票;城市议会相当于董事会,由全体市民选举产生,市长是议会的一员,作为议会的代表相当于董事长;城市经理则是由议会推选出来的专业人士担任,相当于公司的总经理。议会主要负责立法和大政方针的制定,具体执行则靠城市经理,市长代表城市公司对外,主要负责礼仪方面的事务。

在随后的100多年中,美国又兴起了多次城市经营管理改革,进一步向经营城市、增加城市竞争力为目的的企业经营制度转化,不断完善城市经理制,并推动了美国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在美国的城市里,居民象城市公司的股东,采取用脚投票的办法,哪个城市税制好、基础设施完善就向哪个城市“移民”,迫使各城市努力发展高水准的公共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从而也使美国成为以最低成本,建成最发达的制度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国家。

 

城市经理制之所以能在城市建设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源于其制度设计上的几个特点,一是政府实行企业化管理,克服了传统层级式官僚体制所造成的低效率、高成本运作弊端,二是“民主集中”所蕴藏的政治潜力。城市经理由议会聘任,行政管理权相对集中于受过专门训练的专家之手,有利于实现专家治市(集中统一);而议会由全体选民选举产生,在议员中较均匀地分布市政决策权力,使得市民们通过选票间接地参与市政决策过程(分散决策);三是市场竞争机制得到很好地发挥。

 

美国政府企业化经营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城市政府应借鉴企业的运行机制(包括组织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城市政府是一个特殊企业的经营者,其角色好比一个球类联赛的组织者,虽然自己不是赛场里(本辖区内)的运动员,但却是另一场比赛参赛者(城市间的竞争)。为了同其他联赛(其他城市)竞争,它必须保证比赛的公正,必须有足够大的市场,必须吸引到高水平的运动员(企业)。否则就不可能通过吸引观众而赢利。运动员和观众(居民或投资者)在不同的联赛(城市)之间流动——用脚投票。因此,只有善于经营城市的政府,才能使自己的城市获得更大发展。在这里,市长更像一个企业家,他不拥有企业,只是被董事会雇佣,通过经营活动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所以城市经理(市长)应是专业人士,懂得经营管理,能运用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有经营执行能力,能推动城市现代化发展,而不仅仅是政务官。

在目前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下,实行美国式的城市经理制不太现实,但是上海可以借鉴并探索适合市情的模式。不管怎样,作为市长,必须具有经营城市的理念,如果市长的兴趣不在经营城市,那么城市就会因疏于管理而荒废。而脏乱差的城市,从经济的眼光看就意味着贬值,也就是城市资产的流失。

实行城市经理制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城市必须有自己的“产品”;二是有相对独立的财权;三是要有相应的顾客(市场)。不知始于8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改革,是否使上海基本具备了实行城市经理制的可能,这是本文最后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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