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就是人际间的争端、矛盾、冲突。快速发展的大规模社会中,纠纷总是大量地存在着,只不过性质、规模和激烈程度各有不同罢了。纠纷之产生,或者起因于利益争夺,或者导源于认识冲突,有时则仅出于某种特殊心态的激发。纠纷的分类方法多种多样。从其规模看,有个体性、群体性、集团性纠纷,甚至有全社会性纠纷。从纠纷各方地位来看,可以是横向平等型,也可以是纵向从属型(如官民)。从其激烈程度看,纠纷可以有和平的和非和平的之分。
给纠纷一颗平常心,就是给和平性纠纷以冷静理性的心态,从而正视现实中纠纷的存在,虚怀以观、分析纠纷,进而探寻防止和化解纠纷的合宜方法与智慧。这平常心不是麻木不仁之心,不是不负责任之心,更不是冷漠无情之心。以平常心观纠纷,就是要把纠纷“平常化”:既不见风就是雨,把纠纷视为洪水猛兽;也不天塌下来大家顶,对纠纷放任自流。
平常心看纠纷,就像良医观病,既不谈病色变,更不“草菅人病”,而是认真诊而治之。人没有不生病的,社会运行也不会完全畅通无阻,而是会不断产生失调、梗阻等,这原是寻常之事。同时,纠纷的顺利解决也是社会系统自我康复能力的表现。而且,一个社会一定量纠纷的发生,是该社会机体有活力的表现,静止而又单调的社会里则恰恰总是纠纷极少的。
给纠纷一颗平常心,有利于防止将纠纷妖魔化,防止动辄就将纠纷参与人视作敌人、匪徒、或捣乱者。这有利于慎用、少用国家暴力。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得到一时痛快,但丧失的是和谐的社会关系和永续发展的生机。
给纠纷一颗平常心,也利于防止把纠纷虚无化。有些人认为天下太平本无纠纷,有些人则将社会纠纷和矛盾看作丛林动物竞争的自然状态而听之任之,类似心态必须防止和杜绝。
对纠纷的妖魔化和虚无化都是片面化,看似相反,实则两极相通。平常心则是中道之心,也是科学之心,它才能还纠纷本来面目,有就是有,无就是无,既不夸大也不缩小,适度地全面地观察和处理纠纷。
对待纠纷的平常心,其实也是民主之心:纵向型纠纷也被“平常地”展示出来加以解决,同时,各方主体在解纷机制面前都有权利平等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即是民主精神的体现。
对待纠纷的平常心,其实也是法治之心。在法治状态下,即便是重大的政治纠纷甚至危机,也可被“平常化”到可以通过司法方法化解而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社会由此可以减少动荡而平滑前行。
给纠纷一颗平常心,可以使人们不至于讳疾忌医,总是担心纠纷的“盖子”被掀起来;有此从容心态,才利于改进现有解纷机制,扩大解纷门路,防止纠纷拥堵甚至爆炸。若纠纷并不涉及是非,一颗平常心可使人不轻易把荣辱与胜败挂钩,利于心平气和地接受纠纷的解决结果。事实上,对有些纠纷没必要摆出一种“为权利而斗争”的圣战架式;有时候,小事化无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给纠纷一颗平常心,可以摆脱这种把风车当敌人的斗士心态。
平常心之外,显然还要有仁爱心、和合心、责任心和为人民服务之心。纠纷过多过大过于激烈终非社会之福,所以警惕和戒备之心也必不可少。诸心之中,平常心最易被忽略,但当下社会急需之!
(上海法治报200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