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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者专辑)施扣柱:民国时期上海对私立学校的管理模式

日期:2007/03/06|点击:242

国家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这些机构和组织联合地或分别地推进新技术的创造、引进、转移和扩散,提供了政府形成和实施创新政策的框架。为了迎接全球经济竞争日益加剧和科技创新日趋关键带来的挑战,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美、日、欧各国纷纷完善和加强国家的创新系统,通过系列创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切实推进本国的高科技发展、推进高技术产业向更高层次转换,确保在综合实力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通过对各国创新体系发展特征及其动态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各国和各城市创新体系的形成、运作和组织各有特色,各有侧重,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制度依托。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成模式比较

1.自主创新型

以自主研发、自我掌控核心技术,并进行商业化推广应用为手段,带动国家经济发展、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进步的一种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模式的必要条件是强大的经济实力、良好的教育基础和优异的创新环境,包括资金的可得性,创新人才的可得性,企业之间愿意合作的程度,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经济的市场化程度等。因为只有具备强大的经济实力,才能大量投资于研发;只有良好的教育基础,才能不断输送科技人才;只有优异的创新环境,才能保护和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热情。超级大国美国和后来居上的芬兰均属此列。

仅以教育基础看,美国有着世界最好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学府除培育人才外, 还承担着将近80%的基础研究工作。研究型大学的创新作用在美国是不容忽视的。美国的国立科研机构拥有国家实验室850个,20 万雇员,它们的质量与数量都是世界顶尖的。私立科研机构则更多,全美约有95 万科学家和工程师专职从事研究开发,在职研究人员中获博士学位的有473 万名之多。大学在创新系统中有着重要的任务,因为他们不仅着眼于长远的研究,而且负责培育下一代科学家和工程师。

同样,芬兰也是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国家,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以上,政府目前投资于教育的经费已经占到GDP7.5%左右。芬兰的大学不仅负责基础研究,同时也结合产业需要做一些应用性研究,并且大学还负有教育学生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性研究的任务。在大学的投资方面,芬兰政府在基础研究方向上全力投资,并且也鼓励大学和相关的产业联合应用这些研究成果,使研究的利益被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在对学生的教育投资方面,芬兰的大学是免费教育,这使得所有的公民都有机会接触高等教育,对提高整体国民素质有着巨大的作用,并且确保了芬兰拥有充分供给的高水平人才。

2.吸收转化型

通过吸收消化先进的技术来实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在国外先进的研发基础上进行应用性创新,在积累了一定的优势后,逐步过渡到自主的基础性研发创新的一种创新体系建设模式。日本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目前已成功转型,在研究人员数量、研发支出等投入方面已高居世界前列。

作为一个后进的国家,通过吸收消化先进的技术来实现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是一条很合理的技术发展道路。70-80年代,日本正是应用这一方法,在美、欧先进的研发基础上进行自己的创新,从而节约了大量可能用于基础研发的时间与资金,并通过追赶策略取得在科技上的国际竞争优势。日本的经验显示,吸收后成功转型为自主发展的关键是吸收国或城市的政府和企业并不满足于吸收所获得的成就,在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后,即投入自主创新的进程。目前日本大约80%的研发费用是由私人公司承担的,20%由政府承担。公司研发专注于科技的发展和商业化问题,政府的研发则更多地集中在基础研究方面。

基础性研究所产生的科技知识是其他应用性研究的基础,是国家和城市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一项需要大量投入的活动,而私人部门通常不会从事这方面投资。因此,在吸收后的转化过程中,政府要确保基础科研的投入,同时在科研投入上要平衡创新系统的综合需要,加强对资源的控制,加强对投资于新型科技的风险资金的收益评估。

3.引进利用型

引进利用国外技术,带动本国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提高的一种创新体系,这一体系较为关注创新技术的应用,尚不强调自主的基础性研究。后起的创新型国家爱尔兰就属此列。这一模式的优势只能体现在初期,长期而言,本土基础研发力量薄弱和创新动力不足的弊端就将显露。

以爱尔兰为例,由于研发系统过于依赖国外的跨国公司,专注于本土企业基础需要的公共投资和其他形式的政府支持未能有效提升。如果国家不面对长期的人才、知识和科技设备的短缺,那么爱尔兰还会继续落后于竞争对手,并且不得不面对长期缺乏竞争力的经济形势。换句话说,要使创新体系的效果得以长久地维持下去,不仅要需要吸引和保留本土和国外的那些从事科技研究和创新的企业,而且要知道什么样的新科技可以促进下一代产业的持续发展,何种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投资的程度才能确保吸引并保留住跨国高科技企业,进而刺激更多的本土企业加入到研发的行列,并逐步向自主创新转移。

1  创新体系的形成模式比较

形成模式

特征

所需条件

优势

典型

自主创新型

以自主研发、自我掌控核心技术为手段,带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大量研发投入于基础和应用研究,教育体系不断输送科技研究人才,体制环境有助于合作交流

掌握科技创新主动权,有利于持续发展

美国

芬兰

吸收转化型

在国外研究基础上进行应用性创新,逐步过渡到自主创新

较强的赶超意识和对先进技术的消化能力

起步时节约了大量可能用于基础研究的时间和资金,快速获得先进的科技成果

日本

新加坡

引进利用型

吸收利用国外成熟技术,推动经济和产业发展

大量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

较快形成生产和出口优势

爱尔兰

 

 

二、国家创新体系的运作模式比较

1.大企业主导模式

大企业主导模式的突出特征是,大企业成为国家或城市创新活动的主要力量,不仅承担大部分研究开发费用,通常高达70%以上,且决定支出的方向;而且通过与国内外其它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广泛合作,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要驱动者。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并非完全退出研发活动,但通常不太参与应用性研究,只作产业前瞻性预测或制定战略性计划。美国和当今日本都堪称是这一模式的表率。

美国的研究开发占GDP3%左右,其中政府的资助基金占30%左右,70%的研发资金来自于私人企业,而且私人部门每年的实际投资还不断攀升。企业研发的平均循环期从1993年的18个月降到了1998年的10个月,时间上的缩短表现出美国科技创新投入的加速。其中,美国最重要的100家大企业的研究工作占据了私人企业创新的大部分比重:他们雇佣着约300万科技人员,占全国就业科技人员的60%-70%;每年投入的科研资金达1000多亿美元,占全国科研开支70%

美国政府主要支持三个方面的研发:基础研究、政府需要的研究和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在这三方面政府的重点是对自己所需要的研究提供大量资金。政府通过国家科学基金来协调各政府部门和大学间的基础科研活动,比如宇航技术,国防科技和农业科技的研究,其中国防科技的研究经费每年平均占到总研究经费的60%-70%,而基础研究大约只有20%左右的份额。由于美国推崇自由经济,所以政府在企业的研发方面投资就很少。

早期日本的创新体系具有浓厚的政府计划和主导的色彩,但如今,日本已经成功转型为企业主导。大企业除了独立从事大量研发活动外,特别关注与大学的协作,也因此导致了日本产学协作活动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即这种协作活动倾向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比如,89.5%的雇员在1001人以上的大企业都以各自不同方式与大学合作,而只有23.1%的雇员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和大学进行了类似的协作活动。

大企业主导的运作模式显然与能带来专门知识和经济稳定的老牌公司和跨国公司的存在及影响相关。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老牌公司和大型的跨国公司业绩稳定,实力强大,本身就具备创新的强大能力;其次,老牌公司和大型的跨国公司有相对稳定的主营业务,并力图维持这方面的优势,必然进行持续巨大的投入进行研发活动,容易在某些方面获得突破;再次,老牌公司和大型的跨国公司能够聚集大量的世界顶尖人才;最后,老牌公司和大型的跨国公司创新能力强,能够在区域层面和产业层面形成强烈的辐射。事实上,美、日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通常是研究与开发的主要参与者,其用于创新发明的巨额经费极大地推动了现代科技革命的步伐。这些跨国公司不仅在全球范围广设科研机构,建立起了研究开发的跨国网络,大量利用投资当地的科研人才,活跃了新科技运动的蓬勃发展。而且通过跨国战略联盟,尤其是着重于研究与开发的跨国战略联盟,集合各自的技术优势,以专项技术为突破口进行联合研究,目标在于缩短技术开发周期、分担技术开发成本、共享技术领先优势。

2.政府计划与主导模式

政府计划与主导模式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政府制定明确的计划,政府从事大量研发活动,或承担大量经费;政府决定着研发经费的支出方向,不仅参与基础性研究且参与应用性研究,直接促进重点产业的发展;政府通过组建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与扩散。在我们考察的国家和城市中,新加坡和伦敦较为典型地采取了这一种运作模式。

新加坡于1991年成立了国家科技局,特别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在1991-1999年的10年里,新加坡的科研经费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翻了几番,达到1.84%2001年新加坡制定了2001-2005年的《新加坡科学技术五年计划》,科研经费预算为70亿新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这70亿新元的科研经费中50%用于官方机构的研究开发,30%用于促进民间机构的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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