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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者专辑)黄凯锋:坚持科学历史观——兼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日期:2007/03/04|点击:30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在传递速度、空间拓展和普及运用诸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世界正在进入信息和网络时代。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空间,说明它已经创造出了一系列新的游戏规则和运作机制,并具有了某种独立的功能和属性。对其本质特性的了解、认识和把握是人类对待技术革命的理智选择。

由于受网络技术逻辑与网络社会发展逻辑的制约,以往人们对互联网美好的一面关注得比较多,因此,早期的互联网研究者所描述的互联网本质特性,总是与开放、自由、平等和共享等联系在一起。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人们在网络社会的切身体验,对互联网本质特性的再认识成了一个时代的新课题。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认为,从事因特网方面写作的第一代人是在进行一种世界性的庆祝活动,相比之下,第二代人的反应自然要复杂得多。对互联网本质特征的再认识,或者说在以往对互联网本质特征认识基础上的补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释当前一系列由网络社会引起的社会现象、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有助于我们趋利避害地把握好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互联网是一种控制工具

 

互联网为每个人提供了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体现了互联网作为一种社会赋权工具的宗旨。正如尼葛洛庞蒂所描述的:网络社会的第一特征就是“分散权力”,网络在结构上的最大影响是分权。网络赋权确实给了人们一种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全新的自我选择和规避的权利与感受。然而,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们在感受所谓的自由和民主时,实际上也不知不觉地被网络或被人利用网络而控制了。

(一)网络“把关”——思想控制和文化引导的手段

根据把关人理论,群体传播中存在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

显然,在网络传播中,同样也存在大量关口和把关人。从政府到主管机构,从网络服务提供商到各个具体的参与机构和个人,都自始至终按照各自的标准筛选和推出符合他们价值的内容表述以及传播方式。尽管网络受众比传统媒体的受众有更多的自我选择权,但这种选择是在经过把关区分基础上的残余自由,并没有改变受控状态。特别是目前普遍利用的内容推送、筛选和强化技术与规范,是少数公司、团体和个人根据一定社会的主流价值设计、制订和推行的,其中当然就体现了这些阶层和团体的意志。各国政府为了保障自身的信息安全和利益,都采取了各种把关措施: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控制来实现把关,例如,封杀某些网站;或者通过扶持重点网站来贯彻自己的意图;也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本国在网络中的信息传播,以改变本国在全球信息空间中的不利地位,从而使本国声音在网络中得到加强;还可在微观层面上通过对内容的选择、网站结构与页面的设计,以及应用推送技术,把符合自己价值观并认为是最重要的信息,传播给受众。这说明,广大网络用户仍然处在思想和传播受控状态之中,网络世界并非自由空间。

(二)网络的“议程设置”功能——社会控制的工具

媒体对外部世界的报道是按照一定的价值观和公共政策目标或意识形态导向进行的取舍活动,把认为最重要的部分或方面选取出来进行加工整理,并赋予它们一定的意义结构和认知框架,然后以“报导”或“信息”的方式进行传播。媒体就是通过这种所谓的“议程设置功能”来“诠释世界”,从而影响着人们对环境和事件的认识与判断。显然,设置议程的背后存在着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动因。

尽管在日益提倡“个性化”新闻服务的情境下,网络议程设置作用可能会有所削弱,特别是对知识水准较高的用户主体的的影响作用会相应较小。但是,网络议程设置的全球化趋向却使其作用和影响得到了放大和强化。由于互联网特有的结构和技术条件,议程设置功能在网络世界具有比传统媒体更多样、更强烈的表现:互联网的跨国特性导致某些本属于某个国家的“议程”得以在全球传播,并成为信息世界中的公共议程;在互联网络中,某些信息的传播就像计算机病毒一样,可以飞快地繁殖;互动技术的应用使报道对象与受众可以建立直接联系,从而使当事人的影响会更直接地传递给受众。由于这些网络传播特有的现象,所以某些事件的报道频率与强度可以大大提高,人们对某些议题的关注程度也会增加。如果没有互联网,克林顿绯闻案不会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如此大的反响;同样,如果没有互联网,环境污染,种族宗教灾难,以及恐怖主义威胁和反社会反文化思潮等,也不会如此广泛地成为全球议题。在当今的网络传播中,信息生产与流动是不均衡的。从总体上看,技术发达、经济发达的国家,在网络中占据着主导地位,网络信息大多由少数几个西方国家所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弱势”国家或地区的受众,想要“推出”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议程的机会是很少的,只有居于强势地位的国家能在形成“议程”上产生影响力。这个事实说明,互联网并不是一个机会均等的平等世界,网络的“议程设置”功能仍然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社会控制的工具。

(三)网络的“个性化”服务——对个体行为的控制和塑造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使个人经验“个性化”的能力正在不断加强,因为我们可以自我选择如何“包装”(即重新组合、组装)所选择的信息。尼葛洛庞帝称人们对网络内容的自由选择是创办一份“我的日报”。更有甚者,网络还会根据既往资料来辨析你的喜好,并随时根据和你相同品味的人的选择来投你所好。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将此现象定义为协同过滤(collaborative  filtering)。现在出现的许多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栏目或节目组合,其特点就是不断根据某些群体的特定需要经过有意剔除其他内容来组合包装的。凡此种种,网络想方设法为人们提供夺身定制的信息和服务,希冀促成个性化的形成。这个朝个性化发展的总趋势代表了信息处理和提供服务领域的一个演变过程,在此过程中信息中介商(像通用报纸和杂志)的作用越来越被消费者与提供商之间的直接交易过程所代替。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个性化的技术结构也同时帮助网络对网民实施了思想和价值控制,妨碍了个体的社会化和人格化的完善。戴维·申克(David Shenk)发现“网络的功能,并不是像许多人喜欢宣称的那样会孕育社群,恰恰相反,它会促成更为狭窄的微型文化的诞生。——尽管网络允许人们拥有极为多样化的信息浏览经历,最终结果却仍是一种极度的趣味化——冲浪者多半在他们个人感兴趣的范围内搜索,并得到与此相关的非常具体的信息,而与他们进行电子交往的人也多半是志趣相投。”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互联网的发展在物理空间上进一步孤立了个人,限制和改变了人们的传统交往方式和情感交流方式。在传统的传播通道中,往往提供了较多类型的各种信息、观点和思想,人们面对的是各种知识、信息和思想的冲击、碰撞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冲击、碰撞和融汇向每个个体提供了丰富多彩的真实世界和客观图画,会激发人们去思考、构建或修正他们关于世界的观点和经验,更重要的是,这种碰撞、冲击和交流是知识创新的操作平台,蕴含着巨大的创造机会,而对于个体而言,更是实现社会化和个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在,在网络空间内,个体通过个性化过程获得了完全的规避权力, 互联网在拉近了人们交流距离的同时,也造成了人们之间关系的疏离。网络沉溺、网络成瘾均是网络控制下的一种强迫症状,最终主体不能控制自己。其负面效果是:这种由技术辅助所达到的隔绝会减少与社团(团体)共享经验的机会,在这种个人自我封闭、与世隔绝的网络空间中,个体只是与具有同样狭隘激情的人共享美好时光。这种人必定会走向脆弱,孤独,成为心理不健全、缺乏社会生存能力的人。目前在不少人身上出现的诸如孤独、网癖、网恋等一系列道德和心理健康问题不少就与网络空间的这种个性化趋势有关。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计算机科学实验室主任迈克尔·德图佐斯(Michael L.Dertouzos)在接受德国《世界报》记者专访时曾指出,现在的计算机还不是人类的仆人,人反而成了它们的奴隶。

更为严重的是,在互联网世界发生的以上行为现象,正在演变为群体极化现象。人们通过排外性的群体讨论和交流,将群体引向极端和狭隘的方向,结果局限了群体和每个个体的视野。这种交流方式具有网民以群内同质化、群际异质化的特点聚集,志同道合的网民群体出现严重的“群体极化”倾向。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对此进行了研究。他认为通过网络,人们更容易获得的是自己喜欢的信息,而拒绝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信息,事实上人们得到的是窄化的信息,很多的网站也不和与自己立场相反的网站链接。他通过对60个政治网站的随机研究发现,大部分网站都不提供与自己意见相左网站的链接,而网络上的圈内传播确实容易造成群体意见极端化倾向。他指出:毫无疑问,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且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戴维·申克认为,“虚拟社区的成员们聚在一起,不是商讨和辩论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而主要是切磋他们自己的兴趣爱好,加强相互的共通性。他们排斥志趣不同的人。这样,他们最终强化了现代社会的破碎和分裂。” “当世界逐步被划分成各种截然不同的消费部落,人类就会逐渐失去它曾拥有的极为宝贵的东西;共享的信息和共通的理解。” 互联网的这种群体极化效应对于社会具有巨大的离心影响,影响社会成员之间的认同和文化凝聚,特别是会引诱人们走向极端,易于受邪教和不良文化因素腐蚀,并可能诱发通过黑帮和邪教成员的社会授权活动,因而是一股危险的力量。“我想强调的危机是,愈来愈多的人只听到他们自己的回音,这样的情形比分裂来得更糟糕。” 对这种所谓的“控制革命”监管不当会带来反社会的后果。另一方面,过于极端化的小团体很容易把他们的主张推向不受理智束缚的边缘,从而使社会失去对他们的控制。更严重的是,在网络赋权和网络控制的双重作用下,互联网正在成为激进主义的有效工具。“由无数版本的‘我的日报’来主宰市场,将不利于自治的推动。在很多方面,它会降低而非增加人的自由。它也会造成高度的社会分裂。”

 

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独裁

 

平等和共享被认为是互联网的主要特征之一。然而,随着网络的发展,这种理想主义的意境正在逐渐消失,人们看到了全球范围内由虚拟网络连接的巨大商业机会和财富利益,于是,独裁和霸权正在网上显现,并使得对互联网的有意图的强化控制变得越来越严重。

这种独裁首先表现为商业利益的侵蚀,来自于私营企业和国际利益集团通过技术手段对互联网进行的无形控制。现在,绝大部分网络的硬件和软件产权及其核心技术掌握在少数几家美国公司手中,如微软对全球用户的无形控制就是典例。被誉为第二代网络理论家的美国学者安德鲁•夏皮罗(Andrew Shapiro)承认:微软通过软件许可过程体现了自己的优势地位,此过程迫使制造商使用视窗,而不是其他与其竞争的操作系统。------微软还通过使用户倾心于、忠诚于微软的各种工具,巧妙地、非强迫性地使大量用户被它牵着鼻子走。其他如Amazon.com等,也通过其不断、反复强化的内容和服务,使用户不知不觉地沦为非自主者。” 目前在网络信息内容方面存在的赢家通吃的现象也是一例。

其次,政府目标的强制性渗透也使互联网的早期文化传统受到挑战。由于网络技术具有高度的技术复杂性和高度公共性,所以网络技术只能依赖国家公共信息技术系统而存在和发展。政府通过控制市场来渗透自己的政治目标,即通过规制中间供应商,并通过他们来控制用户。同样,政府更多的积极干预也使得网络变成了一种控制和独裁工具。“在网络空间中,某只看不见的手正在建造一种与网络空间诞生时完全相反的构架。”斯坦福大学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创始人,法学教授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指出,“政府要求因特网服务供应商(ISP)使用一种有利于追踪的软件,以用户提供最低限度的身份证明为准入条件,此可称为‘可追踪规制’。” 他认为,“没有理由相信网络空间的自由根基会轻易出现------结论恰恰相反。我们有各种理由相信,单凭网络空间本身自由的承诺将无法兑现。单靠它自己,网络空间会变成一个理想的控制工具。” 夏皮罗把这称为强制技术过度操纵

研究者认为,这种“控制革命”的方向并不是导向更广泛的民主化,而是走向互联网所代表的信息独裁。这种控制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代表了掌握信息资源优势的国家和团体对多数人的控制和奴役。莱斯格认为,这种控制是对美国宪法基本原则的背叛。

从这个角度说,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整合力量。政府所代表的公共

政治和大国、大企业集团所代表的资本利益都想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和利用。围绕着对互联网的开发、控制和利用,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开始激烈的竞争和较量。由于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通讯技术的分布极不均衡,因而这种伟大的发展所提供的机会在不同国家以及在同一国家的不同阶层之间出现了分配极为不均的局面。世界并未实现平等、公平和民主,而是在新的资源平台和新的格局中的新的争斗和不公。这必定会进一步加深社会机会上的不平等。这是关于信息富裕与信息贫穷相对立的经典问题的重新提起。美国加州大学传播学教授丹•希勒指出了网络的实质“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互联网的发展完全是由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力量所驱动,而不是人类新建的一个更自由、更美化、更民主的另类天地”

 

互联网的价值取向听命于信息富裕者

 

网络实践证明,互联网的价值取向不是中性的。从技术角度看,不同的网络构架体系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和文化层面上看,互联网的价值取向听命于信息富裕者。在网络社会,传统的权力决定信息分配的关系正在被信息决定权力分配的范式所改变。

(一)互联网的构架决定其价值取向

正如劳伦斯•莱斯格所指出的:太多的人认为自由是网络的特性,太多的人相信自由会自我发展,太多的人不知道不同的国家会蕴含不同的价值,不知道只有对这些不同的构架(这些不同的代码)进行选择,我们才能确立和推广自己的价值理念。------构架就是一种法律,它决定人们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莱斯格所指的构架或互联网代码(Gode,不是指互联网信息交换最基础层面的TCP/IP协议,而是指应用或实践那些协议的硬件和软件。

网络构架规范(或代码)可以以人们不易觉察的方式推进某种价值或抑制另一种价值。比如在美国纽约当局可以通过设定进入长岛的汽车的高度来阻止美国黑人多数乘坐的城市大客车进入长岛海滩;同样,网络规范制订者也可通过编写网络构架代码对人们产生政策影响。所以不同的体系结构中必定包含不同的价值取向。例如,密歇根大学与哈佛大学的网络就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前者采取匿名方式处理用户信息,表明它希图推进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这个价值;相反,后者规定该大学社区的用户必须进行网络登记方可进入,而不允许匿名。显然,密歇根大学更加尊重言论自由这一价值观。目前的研究表明,网络空间的构架环境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因为选择也是多种多样的。然而,选择权主要掌握在信息强权者手中。

(二)信息富裕者主宰着互联网的价值取向

网络首先是作为一种新技术出现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色彩,同时,它一旦进入社会,进入人们的生活,就成为一种新文化,具有了人文性。当前,无论从技术还是从文化层面上说,美国都是处于“唯我独尊”的地位。网上信息70%以上是英语;网络的硬件、软件和协议都是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80%的网民都在使用微软公司的IE浏览器浏览网页;美国的信息生产总量超过所有国家,并已充斥整个市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美国将继续在高科技领域领先,这种 “高位优势”,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互联网信息的内容、流动方向以及传输速度。在这种不平衡的信息流动过程中,以美国为代表的信息输出大国更容易将本国的社会价值观和意识形态通过互联网传递给其他国家,进行文化扩张和政治控制。因此,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的价值导向是倾向并服务于美国利益的。

难以控制的信息跨国流动,包含了深刻的意识形态意义和人文特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将其文化从信息中心渗透到相对不发达的国家和原有的封闭地区,并通过创造一种所谓的全球文化经验,将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强加在其他国家头上,以文化上的一致性来压制文化上的差异性,削弱单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凝聚力。美国战略家塞默·马丁·利波塞特 (Seymour Martin Lipset)2000年指出,在新世纪来临之初,美国发现自己处于全球唯我独尊的地位。这与其说是运用权力的成功,不如说是理念和价值观念的胜利。美国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也曾一语道破了个中天机:信息高速公路将打破国界,并可能推动一种世界文化的发展,或至少推动一种文化活动、文化价值观的共享。不言自明,这种所谓的世界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能是西方文化,尤其是以美国为中心的文化。就目前的应用现状和发展方向而言,网络空间和信息空间通过将美国文化商品化,凸现了美国的文化霸权和文化帝国主义倾向。

 

此文载《中国信息导报》200610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   

联系方式:021-64862266-2307   cwz@sass.org.cn   200235 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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