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系统工程档案是公共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公共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它对于完善公共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的法律体系,提高公共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公共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提升公共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提高公共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率,促进公共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确保公共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准确,促进公共信息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由信息研究所徐漪副研究员任课题组长的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2003年度招标项目——《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课题日前通过评审。课题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进行了典型个案调查和专家问卷咨询,前后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和论证会,在广泛听取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两个领域专家、学者及有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六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目前的立法调研报告和《管理办法(草案)》。
专家评审组认为,该立法调研报告内容全面、结构完整;课题论证严密、思路清晰,资料翔实,填补了我国公共信息系统工程档案管理缺乏专门规定的空白;其中的《管理办法(草案)》已被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管理办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