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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消除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

日期:2005/05/09|点击:225

        4月5日,经济研究所召开所学术研讨会,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进行了学术讨论。会议由左学金所长主持,周振华副所长等所内学者共30余人参加讨论。会议分别就“影响上海城市和谐的两大根本因素”、“促进就业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和谐社会的中国近代历史考察”三个方面作了主题发言。
               影响上海城市和谐的两大根本因素
        影响上海城市和谐社会的因素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收入分配领域中的机会不公引起大家对收入分配不公的抱怨和不满,而不是结果不均等,因为单就上海的基尼系数来看,目前处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0.30左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的收入分配差距似乎比数字上反映出来的程度要大,所以很有可能就是收入分配领域中更多的是在一次分配中机会不平等,尤其是权力机会与市场机会实际上都不公平,才导致整体上不平等在加剧。二、传统的同心园城市模式导致中心城市发展过度拥挤,出现城市空间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结果破坏了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人与自然和谐。为此,我们应当从协调收入分配与推动城市发展模式创新两个角度出发构建上海城市和谐社会。
               有效促进就业
        有效促进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就业形势持续严峻。为有效促进就业,各级政府有必要从政府转型、促进就业、职业培训、监督调控、管理服务、结构调整等方面来努力促进就业。在推出上述积极促进就业措施的同时,也有必要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业结构与产业升级相互协调、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发挥劳动者自身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大力扶助弱势就业群体等方面做相应工作,以进一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靠制度来实现以人为本
        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这是对历史上的“以神为本”、“以官为本”(英雄)的超越。“以人为本”,就是将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人的发展视为社会的最高价值。这需要靠制度来实现,用人大立法的形式对干部特权加以刚性的规范和限定,从制度上遏止“官本位”社会形态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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