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

中德完善公司立法研讨会在沪召开

日期:2005/03/24|点击:127

        2005年1月22日至23日,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上海市工商局、同济大学、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在上海图书馆联合主办“中德完善公司立法研讨会”。 会议将对公司法修改稿(草案)分类(按条)进行研讨。出席人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公司法修改的工交财贸司司长胡可明、德国著名公司法学者莱塞尔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国资委、金融办等机关领导和德、日等国著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
      此次“中德完善公司立法研讨会”有一个重要特点,即是在国务院法制办归纳各方面修改意见,已形成公司法修改草案,并即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之前召开的。因此,此次研讨会是针对(草案)的修改意见进行研讨的。对草案中哪些修改意见是应该吸收的,哪些修改意见应该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哪些意见是脱离客观经济需求应做出一定的舍弃的,我们需要作出相应的回应。这样我们的研讨就更具有针对性和深入性。
      本次研讨会将修改稿(草案)中的修改意见归纳为七个专题加以讨论,分别是:一、完善中国公司资本制度研究——以投资形式、转投资限度、资本到位要求为中心;二、组建一人公司的法制环境研究;三、完善中国董事制度建议 ——以独立董事为中心;四、完善中国监事制度建议;五、完善关联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六、保护中小股东立法建议;七、完善公司法整体结构的建议。                      

文字:|图片:|编辑:

最新

热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