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院团委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题的专题报告会于11月1日在我院研究生部多功能厅举行。本次报告会由我院团委与研究生部共同举办,特邀我院世经政院副院长、亚太所所长周建明研究员主讲。我院研究所、机关部分团员青年及研究生部师生共8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会议由我院团委书记吴雪明主持。
本次报告会是根据院党委所提出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为使我院团员积极响应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号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团员青年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问题的认识,增强我院团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意识而举办。
周建明研究员的专题报告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一是什么是好的人生,二是什么是好的社会。
对于“什么是好的人生”,他鼓励青年人应该把自己未来美好的人生和社会联系起来,并指出正直的知识分子要代表历史和社会的良知,即使这些人物在当时往往受到挫折,但终会得到历史的公正评价。从民族和国家的角度来看,社会发展的脊梁是由这些人撑起来的。
对于“什么是好的社会”,他认为,在建构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提法中,对于现代化的理解应是四维的。现代化应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现代化,其中前三方面是手段,而社会是最高层次的、终极的。小平同志提出共同富裕,江泽民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次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这个问题只是提出,还没有完全解决。而且这个问题在许多工业化国家转型过程中,在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里都存在,例如印度、巴西、美国。在这个历史时期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是有着重要意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会更明确,因为现在中国社会是在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大分化、大转型需经历分化和整合,现在社会正处于分化阶段。从国内情况来看,国内有些矛盾尖锐,急需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说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有深远意义,还有现实意义。
随后,周建明研究员分析了建构和和谐社会这两个关键词的内涵。并阐明了中国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的基本背景。
他认为,如何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还是一个课题,他提出两点:一是中国社会必须为每个公民提供一个平等的发展权。二是社会正在分化为不同的阶层,社会资源在不同阶层中要合理、公平的分配,使各阶层和谐相处,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这里所指的社会资源包括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
他指出,我们党处于领导地位,有一个“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必须要有一个牢固的执政基础,要保护工人、农民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要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对应的是公民的权利,各阶级之间的和谐、和解、合作,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对重大政治、经济、文化问题的参与权,保证社会阶层流通的畅通。社会需要合作主义的政治体系来支撑。
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摸着石头过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面临的重大问题,党在探索新时期社会发展的方向,要建立合理的社会价值观,要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科学设计。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的社会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可能会需要一代人或几代人的力量。周建明研究员在报告的最后号召每位团员青年从各个方面参与、经历这个发展,在寻求一个好的社会的过程中寻求一个好的人生,体现人的价值,并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
会上,研究生们对周建明研究员的发言反应热烈,纷纷提问。周建民研究员结合社会实际作了详尽、精彩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