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院召开院工会委员和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例会。会上,传达了市总工会主席陈豪近期所作的《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努力推动工会工作新的发展》重要讲话,并对年底的疗休养工作进行了布置。
院党委副书记童世骏到会并作了讲话。他首先简要介绍了院党委的分工,由谢京辉副院长联系工、青、妇工作,传达了市委宣传部领导对我院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他要求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贯彻好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探索工会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他希望,我院的工会更多体现自身的特点,形成特色。
分管院工会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院长谢京辉到会并作了讲话。在谈到我院工会怎样结合实际学习领会《决定》时,他说,构建和谐社会是十六届四中全会结合我国社会深刻变化的实际,首次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摆到了重要的位置。工会要教育引导职工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不仅要高度重视和维护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推动建立健全不同职工群体利益的表达诉求机制,最广泛地代表、表达、维护好职工的利益,而且要积极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维护团结。在谈到我院工会工作时,他说,要学好《工会法》,贯彻好《工会法》,院里重大事情的讨论,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由职代会审议。要做好工会工作,制度性规范很重要。很多事,有了制度,就可以减少人为因素,真正做到好事办好。他希望院工会要根据我院的特点,切实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深入基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工会办成真正的“职工之家”。
在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今年的疗休养活动将于11月中旬举行。主要参加对象为劳模、先进工作者和2003年院科研考核前10名。同时也按一定的比例下发了名额,尤其照顾科研骨干和今明两年退休及即将退休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