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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文学史学述要

日期:2004/10/11|点击:9

    一、文学史·文学史学·文学史学史

        本书题为“中国文学史学史”,显系由“中国史学史”的称谓套用过来。不过“史学史”一语已为人们熟习,而“文学史学史”之名目尚显得很陌生,有必要稍加界说,这还得从“文学史”和“文学史学”的概念说起。
        通常所谓的“文学史”有这样两重涵义:一是指文学自身的客观历史进程,二指研究者主体对这一进程的理解和把握,亦即客观历史进程的主观反映,这便是以撰著形态出现的文学史。跟“文学史学史”关系密切的,应该是后一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学史研究或文学史学科。
        “文学史学”一词,亦可有两种理解。有时即用以指文学史这门学科,于是同上面所说的“文学史”的第二层意义相重合。不过眼下正在议论的关于创建中国文学史学的构想,则不限于早已成形的中国文学史学科,而是指以这门学科为对象,就它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换句话说,它将是对文学史研究的再研究,本书取的便是这个涵义。

        作为文学史研究的研究,文学史学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对文学史研究的进程加以历史的梳理,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学史学史;二是对文学史学科的原理、方法作出理论的概括,可以称之为文学史学理论或文学史学原理。史学原理和史学史构成了文学史学的基本范围,它们都是建立在对文学史研究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的。除此之外,也可以就个别史家或文学史著作加以评论,这就叫史学批评,不过史学批评的着眼点不是倾向于史,便是倾向于论,归根结底仍从属于史学史或史学原理。以上两大板块的划分自然极其粗略,进一步考虑,似可再细分为若干层面。比如就文学史研究的结构成分而言,有史料、史观、史纂之分;就其历史演进而言,有传统史学与近现代史学之分;再就其研究范围而言,有通史、断代史、分体史、专题史、民族史、地域史等区别;而若就其撰写角度和体例而言,又会有编年史、作家评传史、主题史、意象流变史、思潮史、流派史、传播史、接受史种种差异。对这些具体方面的研究,都可能构成史学史和史学原理下面的分支部类,目前还难以作全面设定。总之,文学史学是为总结文学史研究而创设的一门新型学科,关于它的构想当通过实践来给予充实和完善。
        弄清了“文学史学”的概念,也就界定了“文学史学史”的性质,它是对文学史研究的历史进程所作的系统清理和总结。如上所述,作为一门学术的中国文学史是以中国文学的客观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的,其研究的成果便是各种形式的文学史撰著。但是,这一研究工作本身亦有其发展演变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能成为另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这便是中国文学史学史的由来。于此看来,中国文学史学史是建立在中国文学史这门学科的基础上的,它要对中国文学史学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与现状、分期与分派、动因与动向等问题作出自己的考察、梳理、排比、阐说,实际上便成了中国文学史的学术研究史和学科发展史,这可以算是文学史学史的基本定性。

        中国文学史学史同中国文学理论史、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文学思想史、中国文学研究史等学科有一定的交叉关系。理论史、批评史研究历代有关中国文学的理论批评,思想史研究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币所包含的文学思想,它们都有可能涉及文学史的观念和方法问题,这就进人了文学史学史的领域。至于文学研究史要求对中国文学研究状况作全面概括,则必然包括文学史的研究状况在内,于是文学史学史的内容便成了它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这些学科都不能代替中国文学史学史的建构。且莫说理论史、批评史、思想史各有其特定的视角,并非以中国文学史的有关问题为瞩目对象,即使象文学研究史那样包罗广泛,而其中文学史的研究也只是一个局部,未必会成为其关注的焦点,更难以形成整体脉络。中国文学史学史则恰恰立足于文学史学科自身的历史进展,它要对这一进程的源流本末作出系统的归纳,就其方方面面加以独特的综合,这是任何别的学科所无法取代的。质言之,以历代有关文学史的研究(不限于理论形态)为其专门领域,以文学研究中的“史”的意识为其把握的核心,这可以说是中国文学史学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个性所在,也便是文学史学史区别于文学理论史、批评史、思想史、研究史等相关学科的主要表征,当然不排斥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渗透。
        还需要说一说中国文学史学史和中国文学史学原理的关系。就某种意义而言,它们有着共同的出发点,即都是以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实践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力图在总结文学史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构架,并由此共同成为从原有中国文学史学科衍生出来的新学科,有如一母孕育的双胎。但两者在性质上又很有差异。史学史作为中国文学史的学术史,侧重在历史进程的梳理;史学原理作为文学史本体方法论的探讨,着眼于理论原则的概括。前者属历史科学,后者属理论科学,其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并不相件。比较而言,历史的梳理较贴近于文学史研究的实践,理论的概括更需要高度的抽象,所以又可以将编写中国文学史学史当作建构史学原理的准备,前者因亦构成向后者过渡的桥梁。据此,从中国文学史到中国文学史学史,再到中国文学史学原理,便形成了广义的文学史学科的层级结构,而史学史在这一学科集合群里的中介位置和承上启下的作用也就昭然若揭了。

二、建立中国文学史学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文学史学史的性质既已明了,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建立中国文学史学史究竟有无可能和必要?
        先说可能性的问题,也就是中国文学史学史成立的根据,这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叫作:两千年的传统渊源、一百年的学科演进和晚近二十来年的创新与突破。
        大家知道,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中国文学史发端于十九与二十世纪之交,在这之前,不仅没有这门学科的完整形态,甚且连它的名称也未曾出现。但这不等于说以前就不存在文学史的研究。中国古代有历史悠久的文学传统,有大量作家和作品留传,相关资料分别收辑于历代总集、别集、史志、书目、诗话、笔记以及文人传记、年谱之中,是一笔积累丰厚的史料资源。历朝文人在其创作实践和批评活动中,为了借鉴传统的需要,都不免溯及文学流衍变化的过程,从而形成各种关于“源流正变”的看法,这就是他们的文学史观。而他们依据一定的观念,对当代或前朝的文学流变所作的评述,尽管散见于各类序跋、题辞、传论、奏议乃至杂著、书信之中,实即当时的文学史纂,不过尚不具备完整的史纂形式罢了。正因为尚不具备完整的史纂形态,加以古人和今人在观念上的差异,所以我们认定作为独立学科的文学史彼时未告正式成立,但其间积聚的史料、建立的史观和已然出现的各种形式有关文学流变的评述,则仍属于文学史研究的范畴,今人撰写文学史专著也少不了倚仗这些成果。因此,决不能将这两千多年的传统渊源一笔勾销,要看到它们在文学史研究中的开创作用和至今仍然保持的现实意义,是我们今天建立中国文学史学史的必不可少的根基。

        尽管如此,中国文学史形成为一门独立发展的学科,则要迟至上一个世纪之交。最早的撰著,据已知材料,为日本古城贞吉1897年出版的(支那文学史)(1913年有中译本由开智公司印行,题名(中国五千年文学史》),随后有桩川种郎1898年出版的(支那历朝文学史)(1903年即有中译本由上海中西书局印行,题(历朝文学史)),英国翟理斯1901年版于伦敦的(中国文学史》和德国顾路柏1902年版于莱比锡的同名著作。以国人自己的编撰而言,窦警凡(历朝文学史》脱稿于1897年,至1906年始出版;林传甲(中国文学史)编于1904年京师大学堂设置中国文学史课程时,当年印成讲义,1907年正式出版;黄人(中国文学史》约编于1904至1909年任教苏州东吴大学期间,亦作为教材由国学扶轮社陆续刊行,时间皆当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从那时起至现今又一个世纪之交,短短一百年间,中国文学史学科不仅经历了从“无”到“有”、由“潜”至“显”的飞跃,还由单一性的科目迅速繁衍、生息为庞大、密集的学科群落,有了通史、断代史、分体史、专题史各形态的分化和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诸领域的拓展,无论在史料的自觉积累、观念的变化出新、研究方法的科学化、撰写体例的多样化以及向外来思想和其他学科的开放、吸取方面,均与前人有重大差异,其成绩的显著有目共睹。在这过程中,研究工作自亦走过不少弯路,特别是因社会政治的变动而波及学术,造成大起大落、忽东忽西的局面,其惨痛的教训也值得深思。

        改革、开放以来,文学史的研究出现了空前未有的繁盛局面。据粗略统计,这段期间出版的各类文学史著作不下一百余部,品种也特别繁多,不光有古代、近代、现代、当代的分野,而且有贯串近、现、当代的二十世纪文学史,把握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近四百年文学思潮史,以及会通古今的中国文学通史。此外,断代如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辽金、元、明、清,分体如诗、词、曲、赋、散文、骄文、小说、戏剧,民族如蒙、藏、侗、羌,地域如上海、福建、东北、湖南,思潮如古文运动、“诗界革命”、浪漫主义、现代主义,流派如江西诗派、桐城文派、学衡派、现代评论派,专题如山水诗、边塞诗、市民文学、女性文学,乃至各种主题史、意象流变史、文人心态史、传播接受史、中外交流史、文学与其他学术文化关系史等,皆有专门性著述问世,称得上琳琅满目。其研究视角也从单一的社会学、政治学立场转向文化心理、审美形态、逻辑结构与历史机制的多向开掘和相互补充,并有神话学批评、语言学批评、原型批评、意象批评、范式批评、文体批评、心理分析、结构分析、计量分析、系统分析等多种方法的倡导与试验,加以史料的系统收辑和撰著体例的推陈出新,整个研究工作呈现出一派勃勃的生机。及时地总结这些新的经验,促使现有的大好形势更健康地向前发展,是所有文学史工作者的共同心愿。
        以上简略地说明了中国文学史学史成立的根据(可能性),同时便也触及建立这门新学科的意义(必要性)。历史的经验可以被总结,历史的经验更值得总结。面对眼下正在来临的世纪交替,处处都可以听到有关“百年反思”的议论,所谓“百年反思”不就意味着对已经逝去的这整个世纪来一个历史性的总结吗?中国文学史学史肩负的任务正是要在文学史研究领域进行这样的总结,不过不限于从当前回溯百年,还要从百年上溯往古,其反思的幅度更大大超过了这个世纪。当然,反思自身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开辟未来。通过反思,人们对已经走过的路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对正反两面的经验有了比较正确的把握,对正在趋向的目标有了自觉的追求,其将要从事的实践便会进行得更积极、更稳妥也更有效。

        其实,这样的一种反思在文学史研究领域业已开始,它是以理论探讨的形式出现的,且历经几度起伏。早在1983年间,(光明日报)曾就文学史编写问题发起讨论,组织过几版专栏,实即这场“世纪末反思”的肇端,惜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规模和影响都比较有限。八十年代中叶,中国文学史的宏观研究得到倡扬,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它是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古典文学研究多局限于作家作品层面的事象罗列,缺少宏观整体性的把握和内在逻辑性的揭示而提出的,在研讨中引发了一系列的理论思考,从而导向文学史观念与方法的探究。这场争鸣兴起于八、九十年代之交,断断续续地延伸了好几年,有过四五次专题性集会与报导,其中涉及文学史的性质、任务、内涵、方法、结构、形态各方面,诸如文学史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历史性与当代性,其构成方式中的人本与文本、道德与审美,以及其发展过程中的他律与自律、逻辑与随机等问题,无不关系到文学史学的理论建构。于是,至九十年代中期,创立中国文学史学的建言便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它表明自“拨乱反正”以来的历史性反思终于找到了一个具体落脚点,也预示着中国文学史的研究将有可能迈开新的步子。
        据此而言,当前关于文学史学的企望决非出自一时的心血来潮,倒是有较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过程。它起于改革、开放形势下对历史清理和反思的需要,中经一系列理论探讨的催化与推动,最终到了呼之欲出的成熟境地。在这里,历史的反思是它的起点,理论的建设则是它的终局,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编写中国文学史学史视以为过渡到史学原理的中介的缘由。不过两者并不能截然分开,建构史学原理固然要以总结历史经验为基础,而历史的反思仍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史学史和史学原理作为文学史学的两大部类,是在同一个时代精神的鼓动下得到诞生和成长的。

      三、中国文学史学史的有机建构
        现在可以进而讨论怎样来研究和编写中国文学史学史。这里要谈的不是一些操作技术上的问题,而是重在如何把握文学史学史的内在结构,亦即其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组合关系,这是建立一门学科的知识系统的先决条件。在这个问题上,又有两个方面需要顾及:一是横向的关系,即文学史学史这门学科由哪些层面合成;二是纵向的关系,即文学史学的历史发展该如何分期分段。一纵一横,一经一纬,两条线索贯串起文学史学史的内在结构,共同交织成它的学科体系。这是学科赖以建立的支撑点,也是我们研究和解析这门学科的切人点。本节先讨论其横向关系,姑且称之为文学史学史的有机建构。
        中国文学史学史是由哪些方面内容组合而成的呢?前曾述及,文学史的撰写离不开史料、史观、史纂三个方面。依据一定的史料,运用一定的史观,整合并落实为某种史纂的形式,这就有了文学史的著述;而要考察和评价一部文学史,也越不出对其中史料、史观和史纂的分析批评。扩大开来看,要对一时期文学史研究的总貌作出判断,必须全面把握这个时期文学史学在史料积累、史观创新以及史纂编结上所达到的程度;而若要对整个文学史学科的历史进程加以概括,则又需要从史料的拓展,史观的演进和史纂体例的沿革因创等方面加以系统的追踪和梳理。于此看来,一部中国文学史学史实际上是由史料史、史观史和史纂史三个层面有机合成的,三者的分流并驰和交相为用,奠立了文学史学史的基本架构。
        那末,三者各自的内涵与相互间的关系,应作如何理解呢?

        首先,史料史,指的是文学史料变化积累的过程,特别是它的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的趋向,这是整个文学史学史赖以发展的基础。文学史作为历史科学,不能没有史实的依据;史料愈充足,史实愈精密,文学史的撰写便愈能得心应手,精确而全面。所以我们考察文学史学科的成长,必须以史料的拓展为重要尺度。需要说明的是,文学史料的变化积累不只有拓展一种趋向,也还有订正、辨伪即清除废料的方面,“拓”与“收”是同时并举的。但从总体上看,史料的积累日趋丰富,“拓”应该是基本倾向,史料史毕竟要以拓展为其主线。
        文学史料的拓展又有多种形态。其一是由当代文学资料转化为文学史料。任何时代的现实的文学活动其实都是历史的延伸,它和文学史的进程是一脉相承的。但处在现时代环境下的人们并不把它当作历史,即使留存各种资料,也很少从“史”的角度来观照、整理,往往要等资料积聚到相当幅度,时间上也形成一定的跨度,当下这一页已然填满和即将翻过,这些资料才会被人从眼前的记忆中撤除下来,整理并串合到历史进程中去加以有系统的阐释。中国历朝以至、现、当代文学资料都经历过这样一个由现实向历史转化的过程,这可以说是史料拓展的最普遍的形态。
        其次是文学史新分支的成立,也会带来史料范围的扩大。比如说,在我国传统的文学观念中,小说、戏曲、说唱、谣谚等俗文学或民间文学的形式长时期来“不登大雅之堂”,即不被认可为文学创作,有关资料也往往不作为文学史料来收集和珍藏,只是在这些文学样式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它们的生命力的焕发受到一部分文人雅士的关注和赏爱,文学史家开始将它们纳人自己的视野时,新的史料学分支才有可能建立起来。同样道理,今天的文学史研究中提出了主题史、意象史、心态史、范式史、传播史、接受史、民族关系史、中外交流史诸种新概念,也必然会带来文学史视野的展开和文学史料学的拓新。

        第三种形态是非文学史料向文学史料转变,可以举“红学”的演进作为典型例子。在,“旧红学”阶段,索隐派风行一时,《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则鲜为人知,他的生平和家世也得不到文学史家的垂顾。“五四”以后“新红学”起来,考定曹氏为(红楼梦)的撰人,断言小说所写的故事里有作者自身经历的影子,于是其生平事迹、亲朋交游、家世渊源乃至旧居遗物,一一被勤心发掘勾稽,都进人了文学史料的行列,《红楼梦)的研究便也出现了崭新的局面。在这过程之中,原来被视为小说底本的材料如顺治帝与董鄂妃的情事、纳兰的家世等,则被剔出“红学”研究的范围,说明文学史料的拓展与清除确实是并存的。
        还有一种情况,便是失落或遗忘了的史料的重新发现。本世纪初甲骨文的出土和敦煌文献的重见天日,提供大量新发现的文学史料,有力地推动了文学史的建设,是人所共知的。至于那种有意识的“遗忘”,造成某些  方面的史料长期湮没不彰,待到机运转换再  加发掘并认可,这在文学史研究的进程中亦非罕见。总之,文学史学史要把史料的拓展,过程和演变规律作为总结学科发展史的一项  重要课题,自是义不容辞。
        如果说,史料的拓展构成文学史学发展的基础,那末,史观的演进则对它起着主导作用。文学史研究不仅要凭藉史料,亦须立足于某种观点,因为历史从来就不是什么纯客观的写照,而是同观照着它的主体紧相联系的,在不同历史观念的烛照之下,史料的组合会呈现出不同的结构与风貌。比如说,同样是中国文学的历史进程,在传统文学史家心目中多显现为一正一变、一盛一衰的交替循环,到“五四”以后新史家眼光里却隐隐显显地看出一条向前行进的线索来,马克思主义者又把它分解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至于时下用辩证论、系统论、信息论、突变论以及结构主义、形式主义、接受美学、原型批评等各种新的观念加以阐释,更将汇聚成五光十色、奇姿异彩的景观。历史永远是当代人的历史,文学史不能不一再重写,原因即在于此。故而我们讨论文学史学的进展,亦不可光着眼于史料的拓展,更须注意其整合史料、建构历史的思想方法和理论范式的演变,也就是文学史观的演变。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演变较之于文学史料的拓展,更足以标示文学史学的总体取向。刚才讲的从循环论到进化论,到阶级论,再到当前多元化文学史观的演进,不正体现出中国文学史学自身性质的转换,提示了这门学科由传统向近现代过渡的轨迹吗?
        史观的演变既然在文学史学的建构上占据主导位置,它和史料的拓展便不能不交互影响,后者为前者提供材料的依据,前者反过来对后者起着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我们看到,正是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的相对稳定,为循环论文学史观的产生奠下基础,而循环论模式的确立,又使文学现象间正变盛衰交替的秩序得以巩固。同理,中国近世文学的新变和“五四”以后新旧文学的尖锐对立,给予进化论乃至阶级论文学史观的出台以有力支持,而在这种新的历史观念支配下,原有史料中的文学进化和阶级对立的迹象则被逐一发掘出来甚或予以放大。延及前段所举小说、戏曲等俗文学史的开拓和新旧“红学”的遭递,其实也都有一个由史料发现引起史观转换,再由史观变革回过头来推动史料拓展的过程,史观史与史料史这两个层面总是这样相互渗透又相互推移的。
        史料与史观构成文学史研究的两极,史纂则是它们的结合点与中介;换句话说,一定的文学史观念和一定的文学史材料,正是通过某种历史编纂形式而联结在一起,成为具体的文学史著述的。这一史纂形式也有它自身历史演化的过程,包括其体制从不独立到独立,从不完形到完形;包括其格局范围的分化与组合,如既有通史,也有断代史、分体史、区域史、民族史和各种专题史;亦包括其撰写体例的多样化,如发展出编年体、传记体、类别体、流派体、纪事本末体以及其他各种及综合性体例。对文学史纂的历史进程进行溯源别流,也属于中国文学史学史建构的题中应有之义。

        还要看到,史纂既然是联结史观与史料的中介,便不能不反映两者之间的关系,且必然要受双方的制约。比如说,二十世纪初期以“中国文学史”命名的著作,一般只限于古代文学史的范围,即使偶而涉及近世文学变迁的内容,大多仅附在古代文学史的末尾,并不作为独立的时期划分出来,这显然跟近代文学史料尚处于初步积累的阶段,没有形成单独的史料学分支有关。而后,随着这方面史料的渐趋丰厚和整理工作的逐步加强,近现代文学的研究也逐渐由附庸蔚为大国,不单形成独立的题目,还有了专门的著述,标志着文学史新分支学科的建立。这应该是史料制约史纂的明证。自另一方面而言,文学史观点的演变亦给予史纂编结以重要影响。例如我国传统文学史学一向以诗文论评为大宗,戏曲、小说的研究相对薄弱,跟古代史家观念里崇雅贬俗的偏见分不开。但二十世纪以来,率先问世的分体文学史撰著恰恰是积累较新的戏曲史和小说史,诗、词、文、赋各传统体式的史纂居后,自然又是文学观念变革、民俗文学受到重视的结果。此外,象妇女文学史、劳动文艺史、抗战文学史在二三十年代相继出现,亦明显打上民族民主革命形势下社会思潮变迁的烙印;至于各民族文学史乃至区域文学史在晚近的兴起,更是改革浪潮下民族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在文学观念和文学史编纂上的投影。因此,我们的研究不能局限在就史纂谈史纂,应当力求透过史纂形式的演变,来全面把握史料史、史观史和史纂史三者的相互关系及其演进线索。

        必须指出,上述文学史学三个层面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时也体现了这门学科与其他方面的关联。所谓文学史料无非是历代文学创作、传播与接受活动的遗留印记,文学史观与各种文学观、历史观、哲学观、美学观息息相通,文学史纂的体例、方法、文风也经常要受时代学术风气的制约,而这一切又都离不开特定社会环境与文化思潮的土壤和氛围。所以,把握文学史学史的内在的有机建构,便同时意味着关注其复杂的外在联系,这是我们面对任何一个这样的开放系统从事研究时所不可忽略的。

 

【本文系作者参与主持编撰的国家社科“九五”重点课题(中国文学史学史》一书(将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总导言,文章标题为本刊发表时所加。两期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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