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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肖荣《关于企业法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日期:1989/08/10|点击:649

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法人数量日益增加,到1986年底,工商企业法人就已达442万多个。企业法人的形式愈益复杂,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日益扩大。企业法人大量的有益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步进入社会领域。企业法人犯罪(又称单位犯罪),特别是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犯罪,在我国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公众对企业法人犯罪的现象如何认识,这对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定正确的防治措施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在1988年上半年搞了一次问卷调查,共回收问卷358份。从调查对象的职业看,干部258人;教师82人;律师2人;在校生1人。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252人;民主党派人士19人;共青团员5人;非党团人员51人。从文化程度看,大学本科302人;大专37人;高中、中专7人;初中2人。其中大部分是历年来政法院校的毕业生。从地区看,被调查者分布在除台湾省以外的20多个省、市、自治区,远至新疆、甘肃、青海、黑龙江、云南、贵州和四川等省、区。调查围绕着三大问题进行:一是企业法人犯罪的一般问题;二是企业法人的哪些具体行为应作为犯罪来惩处;三是对企业法人犯罪的防止对策,现分述如下:

 

一、企业法人犯罪的一般问题

 

就企业法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言,由于企业法人组织人力、财力、物力雄厚,经济活动量多而广,因此,其犯罪的规模、非法获利、对社会造成危害等都是普通自然人犯罪所能望尘莫及的。在调查中,有56.7%的被调查者认为,企业法人犯罪比抢劫、盗窃等自然人犯罪在性质上更为严重;38%的人认为二者一样严重,二者相加,共计为94.7%。这说明对于企业法人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目前人们已有充分的认识。在这次调查中,有27.6%的人认为,自己所在的地区或部门存在企业违法犯罪的现象。由于我们的调查对象绝大多数受过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又有一、二十年的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认识能力,加之他们分布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因此,说明当前企业法人违法犯罪确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就企业法人犯罪的概念而言,我国刑法学界有各种不同的提法。如有“集体犯罪”、“以法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法人卷入经济犯罪”、“领导批准的经挤犯罪”、“单位犯罪”等。上述种种不同提法反映了对法人犯罪的内涵和外延在理解上的差异。但在这次调查中,有85%的人完全或基本同意对企业法人犯罪下以下定义:“企业法人犯罪是指企业内部成员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根据企业组织的意志,以企业名义为企业利益而故意或过失地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说明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目前对于企业法人犯罪的概念的认识已趋向一致。从而在犯罪形态、构成特征上把法人犯罪与个人犯罪、共同犯罪区别开来。此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传统的刑法观念受到巨大的冲击:有66.5%的人不同意“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企业组织不能构成犯罪”的观点;97%的人坚决不同意下述提法,即“公小公都是公家,只要没有中饱私囊,为企业傲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也情有可原”。这说明对于企业法人犯罪这类在杜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杜会问题,如持传统的刑法解释论的立场,已不能正确理解其本质,只有树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刑法观,采取发展的立法论立场,才能对企业法人犯罪的本质予以正确的认识。

就法人犯罪的原因而言:1、有94.4%的人认为,不择手段追求利润与企业违法犯罪之间有直接关系或一定关系,其中有55.9%的人认为二者有直接关系。这说明尽管目前企业法人的犯罪手段日趋多样、且愈加复杂,但动机和目的却都是唯利是图。只要对本单位有利,什么事都敢干。什么职业道德、政策法律、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都可置之度外。2,有90.4%的人认为商业道德的堕落与企业违法犯罪之间有直接关系或一定关系。实施犯罪行为的企业法人在经济活动中,当面临道德和利润二者进行抉择时,总是将商业道德置于次要地位,而将利润放在首位。因此,大量的法人犯罪行为从实质上看,大都是违反了商业道德和经济伦理的行为,而且,这类商业道德堕落的行为,在企业之间竞争时,具有特别强的传染力,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即企业犯罪使商业道德水平下降,商业道德的堕落又促使企业犯罪案件不断上升。3、有96.7%的人完全同意或基本同意企业违法犯不与企业法人代表的素质有重要关系,企业法人犯罪归根结底还得由企业法人中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决定并付诸实施。因此,企业法人内部成员的素质,对于企业本身的行为的性质显然具有重要关系。4、还有94.2%的人认为,企业违法犯罪日趋严重与法律对这种行为制裁不力有直接关系或一定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犯罪发案多但立案少,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发现的企业违法案件,有的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已达犯罪标准应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的,往往“以罚代刑”,予以行政罚款了事。又由于罚款罚的是企业单位的钱,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本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所以,一些企业单往对罚款根本不当一回事,甚至屡罚屡犯,禁而不止。

就企业犯罪的处罚原则和方式而言,有80.7%的人认为,对企业犯罪最有效的惩治方法是对企业本身与企业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进行处罚,即贯彻“两罚原则”是惩治企业犯罪的最有效的方法。有88.8%的人认为,对进行走私犯罪活动的企业本身判处罚金,没收走私物品、工具和非法所得是合理的。有76 .8%的人认为,对企业实行刑事处罚并不违反罪责自负的和不株连无辜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有48.3%的人认为对企业犯罪可以适用自由刑,但却有96%的人基本或完全反对这种观点。两种意见针锋相对。对企业犯罪的罚、没收入,有74.9%的人认为应全部上交国库,有13.4%的人认为应归地方财政,只有8.9%的人认为应由处理单位提成。

从以上调查材料中,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确立处罚法人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2)企业法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增长与我们前一阶段对企业违法犯罪处罚不力有关;(3)对企业法人犯罪宜采取“两罚原则”。

 

二、法人的哪些具体行为应作为犯罪来惩处

 

    我们列举48种具体情况。请被调查者作出是否构成犯罪的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其间没有中性的答案。只有个别人在个别问题上弃权,现分述如下:

    1、某运输公司以租赁形式倒卖汽车,从中牟利63万元。 90 .8%的人认为,该公司的

行为已构成犯罪。

    2、某集体企业以1万元代价,要某化工厂的技术员将该厂的技术资料盗窃出来。89%的被调查人认为该集体企业已构成犯罪。

3、企业使工人在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设备条件下工作,发生多起重大事故,死亡多人。88%的被调查者认为,该企业已构成犯罪。

    4、某纺织品工业物资公司就地转手倒卖价值近1亿元的进口化纤原料,非法获利达110多万元。94.6%的被调查者认为,该公司构成犯罪。

5、某企业对法庭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出庭参加诉讼的传票拒不执行。50.8%的人认为构成犯罪;49.2%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旗鼓相当。

6、某企业雇佣15名童工。69.7%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7、一酒厂以工业酒精兑水成酒,共销出15万瓶毒酒,已造成33万人中毒,其中9人失明,11人死亡。98.7%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8、某公司拒绝向工商、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该公司经营盈亏情况的报告。78.9%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9、某银行采用在社会上贬值收购国库券抵还自办企业的贷款,或提供现款给贷款人到社会上低价购国库券交银行充抵贷款等手段,在5个月内,非法低价收购国库券1500多万元。83.2%的人认为应构成犯罪。

    10、几家大公司非法确定其产品的零售价,哄抬价格,迭成市场混乱。81.1的人认为应构成犯罪。

    11、某烟草公司先后两次以批发价售给本地两个农民香烟15000条,这两人将香烟倒卖后,非法获利12万多元。57.8%的人认为烟草公司不构成犯罪。

12、某企业擅自采伐国家和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25立方米。 62.2%的人认为应构成犯罪。

13、一企业以搞性别歧视,拒绝聘用十名具有聘用资格的女青年。94.1%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14、某公司以进口“教育用品”为名骗得进口许可证,化整为零,分批进口双卡立体收录机整机散件9000余套,逃税140万余元。90.8%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15、某工厂忽视产品质量,将质量有明显缺陷的锅炉销往油田,后锅炉爆炸造成油田火灾。78.4%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16、某俱乐部故意放映黄色淫秽录像带牟取暴利。92.4%的人认为当构成犯罪。

17、某企业违背采伐证有关限地点、限数量、限树种的规定而任意采伐树木100立方米。76.2%的人认为应构成犯罪。

18、某商店将三级茶叶冒充一级茶叶出售。83.2%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19、某企业没有不可克服的外部原因,连续5年完不成国家的指令性计划。86.5%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20、某集体企业偷工减料,大量生产和销售劣质的水泥预制品,造成使用单位发生多起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重大建筑事故。94.1%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21、一家工厂在厂领导指挥下,多次召集本厂职工截获、打捞某国营林场在河中放排运输的木料,共计50立方米,并用其盖厂房和家属宿舍。58.8%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22、某企业对职工动辄进行经济制裁,各种罚款50种之多,最高款额达1000元。72.4%的人认为应构成犯罪。

23、一酒厂假冒“洋河大曲”商标,销售劣质白酒、牟取暴利,严重侵犯了商标专用权。47%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24、某企业高息转让贷款30万元。45.2%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25、一商店根据不同地方的顾客来决定出售商品的不同价格。79.8%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26、某县所属工企业生产掺假的奶粉共4409吨,经营额达2239万元,销往全国大部分个省、市、自治区。67.5%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27、某知青综合商店去广州收购走私进口的杂牌彩电200台,转手倒卖给武汉的一家贸易公司,从中牟取暴利。55.8%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28、同行业中,几个相互竞争的大企业,为避免两败俱伤,相互签订了瓜分市场、劳务、销售、利润的协议。71.8%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29、某服装公司从香港进了一批涤棉防雨麻绸面料,来料加工完毕,尚余11万码面料布,该厂在搬运时只收取10万码,实际退出8万码,截留面料3万余码,价值12万余元。54.6%的人认为不构成犯罪。

30、某厂为推销产品作出决定,对凡与该厂签订购买合同的他厂采购员,根据合同标的金额大小,分别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数额的回扣。46.6%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31、某肉类加工厂廉价收购有病毒猪肉119万斤,加工成灌制食品出售,该厂从中非法获利14万余元,73%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32、一厂长命令其工厂的一名职工,在提供给法院的一份证据材料上弄虚作假,而这份证据材料又是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所必需的。65%的人认为构成犯罪。

33、某企业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无证擅自采伐本单位管理的林木30万立方米。52.8%的人认为构成犯罪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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