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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堃《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的联系》

日期:1981/01/01|点击:231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的解放思想、拨乱反正中得到了充分的显示。然而,应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不仅强调实践的作用,而且强调逻辑论证的重要作用。因此在肯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同时,还必须充分估价逻辑思维、逻辑论证在认识真理、论证真理中的重要作用,弄清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的联系。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尺。逻辑则是来自实践,并反映实践,因而是派生的第二性的东西。实践检验具有客观性、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而逻辑论证则具有主观性、间接抽象性的特点。把两者严格加以区别,才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论,才能和一切唯心主义划清界限。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丝毫也不意味着它是孤立地进行的。实际上,在认识、验证真理的过程中,它是与逻辑论证紧密地联系着的。许多科学家从自己的科学发现以及科学理论的建立的切身经验中,也体会到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是不能分离的。门捷列也夫就说过:“确定一个定律的正确性,只有借助于由它推导所得的结论(当还没有这定律时,这些结论是不可能有的和不可设想的),以及这些结论在实际考验中的证实。”所以,我们又必须看到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两者的辩证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才能和机械论划清界限。

 

逻辑论证以实践检验为前提  实践检验以逻辑论证为先导

 

在哲学史上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社会实践引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作为认识论的基础:“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2]认识的发展史,真理的发展史,就是一个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无限发展的历史。离开实践,就没有什么真理可谈,也没有什么逻辑可谈。若没有实践检验,逻辑论证则无所依托。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就认识的源泉来说,逻辑论证的产生和存在,是以实践检验为前提的。

就逻辑论证的具体推理过程来说,逻辑论证也是以实践检验的认识为前提的,这是众所周知、容易理解的事实。逻辑论证一般分为演绎论证与归纳论证两大类(相应地运用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推理形式),然而,无论是演绎论证还是归纳论证,基本条件之一是论据真实,说的就是论据(在演绎或归纳推理中就是推理的前提)是来自实践并且经过实践检验为真的判断。恩格斯说:“如果我们有正确的前提,并且把思维规律正确地运用于这些前提,那么结果必定与现实相符。”[3]真实的论据,再加上论据与论题间存在着联系,是推得出的,论题便是得到论证的。否则,论据不真实,论证就不能成立,论题也就没有得到证明。

为什么实践检验又以逻辑论证为先导呢?这和人们实践的目的及检验对象的特点有关。

这里讲的实践检验以逻辑论证为先导,不是就真理的源泉来说的,而是就验证真理的过程中,实践检验与逻辑论证之间的联系来说的。这种联系实际上是实践与认识辩证关系在验证真理上的反映。

人们的认识过程包含着两次飞跃。由理性认识到实践这个第二次飞跃,就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是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这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的侧面。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总希望达到自己预定的目的,这就必然要求去掉各种盲目性,运用已有的科学定律、定理、规律等逻辑范畴,指导行动,而把自己的实践计划、方案尽可能建立在严密可靠的基础上,建立在已有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在经过逻辑论证为可行的科学根据上。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逻辑论证,也就没有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动性。人们要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也就要以逻辑论证为先导。

建立在逻辑论证基础上的科学预见和科学假设,突出地反映了实践检验以逻辑论证为先导这一特点。海王星的发现,就是一个典型事例。1781年发现了天王星之后,天王星的实际运行轨道与根据万有引力定律计算出来的轨道,总是存在着差异,天文学家们分析,这是由于天王星轨道外面有一颗尚未发现的行星的作用造成的。两位青年科学家亚当斯和勒维烈,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进行了极为艰巨的数学计算,论证了这颗过去未发现的行星的存在,并计算出了它的位置。1846年,德国天文台的加勒按照勒维烈指出的位置进行观察,果然找到了一颗星图上没有的星,后来并观察到了它的移动,证明它是一颗行星。这便是海王星的发现中,由数学计算、科学论证从而指导用天文望远镜观察获得证实的过程。这一预言的证实,是日心说与万有引力定律的有力证明,也充分显示了逻辑论证的作用。哈雷彗星的发现,血液循环的发现,等等,这类事先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而后获得证实的事例,在科学史上是举不胜举的。

从第二次飞跃过程的另一侧面来说,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所要检验的对象是我们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问题,或者说我们的认识是否和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性一致。因此,一般说来,除了检验比较简单的认识外,复杂认识的真理性只有经过逻辑论证后才有必要和可能进行检验。检验真理性的认识,是关于事物的本质、规律,是摸不到看不见的东西,只有借助抽象思维进行逻辑论证才能把握。毫无疑问,实践的结果是客观的,它是检验的标准,但它不会自行揭示本质,把规律性告诉我们。这种对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认识是由检验中的逻辑论证来进行的,是在实践检验的结果中暗含着的。当我们拿了所拟定的计划、方案付诸实践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时,这些计划、方案就是根据对事物已有的规律性的认识和科学理论进行推论而拟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获得了预想的结果,规律性的认识便被证实了,否则,原有的认识就有待再次的实践检验。离开了先前的逻辑论证,对已有检验结果的规律性也就无法把握。这就好比通常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有认识了瓜,种后得出的东西才知道是瓜,如果种的什么不知道,得到的也就不知是什么(当然这是就检验的结果这个阶段来说的)。如果事先对事物的规律性没有加以抽象和论证,那么实践检验的结果也只能是一个混沌的结果,是一个不能说明什么规律性认识的结果。实践中涌现的一些现象,在后人看来是一目了然的,然而呈现在前人的眼前,碰到他们的鼻子尖,却不知所以然,就是这个缘故。在科学史上,普利斯特列和舍勒析出了氧气,但他们为既有的燃素说范畴所束缚,不知道析出的是什么,面对着本来可以推翻全部燃素说观点并使化学发生革命的事实,却未能结出果实;而拉瓦锡根据这个新事实研究了整个燃素说化学,他看出以往不同作者对于同一系列事实往往给以不同的解释,因而认为应当批判地重复许多以前的实验,才能在不同解释之间作出判断,或者用一种崭新的理论去代替它们。这样的逻辑论证终于引导拉瓦锡认清了析出的氧气事实,把过去在燃素说上倒立着的全部化学正立过来,把实践检验中的事实反映为科学形态。在剩余价值方面,早在马克思以前,人们就已确定现在称为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价值的存在,但是,古典的经济学家和一些社会主义者,都为既有的经济范畴所束缚,而作不出正确的说明。马克思批判地研究了以往的一切理论,对这些事实进行了新的论证,从而创立剩余价值学说。有了这样的逻辑范畴,有了思维中的抽象和论证,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事实的本质,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人们才能够认清生活于其中的资本主义的现实。

 

实践检验的反复性需要逻辑论证作补充

逻辑论证的可靠性要在实践检验中提高

 

由于事物的复杂性,由于实践受一定条件的制约,由于人的认识在发展,对某一真理性认识的实践检验往往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得了的,而是一个反复不断进行的过程,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迫近的过程。实践的结果,“一般地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所谓“一般地说来”,就是说成功与正确,失败与错误之间还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还会有其他的一些因素,需要进行分析和论证,以便拿了更加符合客观的认识去进行实践检验。比如说,砍伐森林,开垦土地,农业的增产短期内获得了成功,但这是否可取?是否符合生态规律?从长远看对农业是否有利?这是需要补充论证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撤出中央苏区,进行长征,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行不通了,为什么?这也需要在实践检验后加以理论说明和论证。总之,实践检验后,对原有的计划、方案是基本正确还是基本不正确?应该肯定什么,应该否定什么?这些都是需要补充进行逻辑论证的。

就事物的发展来说,事物的本质有个不断暴露的过程,实践检验的结果,往往又会提供一些新的情况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论证,以便发展人们的认识。这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已有的认识来说,是在实践检验结果的基础上,补充逻辑论证,对下一阶段的认识来说,则是分析概括新材料,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发展认识发展真理的新过程。没有这阶段的逻辑论证,则下次的实践检验不可能提高到新水平,人们的认识也不可能发展,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实践检验的反复性,要求对实践检验的结果作出理论的说明,以便使实践检验深入下去,使人们获得真理性的认识。比如,十年动乱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破坏极大,带来了严重恶果,这是为实践所证明了的。但是,对造成这后果的原因如何认识,这条路线的实质是什么,这是需要分析和论证的。事实上就有两种不同的论证:一种认为它的实质是极右,一种认为它的实质是极左。到底哪种正确呢?这就需要再次的实践检验。通过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纠正假、错、冤案的实践,极左的实质被得到了证实。人们的认识和实践则又被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实践检验之所以需要逻辑论证作补充,还因为实践总是在具体的、特殊的、有限的条件下进行的,那些抽象的、普遍的、无限的东西,没有逻辑论证,就只能停留在个别的验证上,而不可能得到规律性的证明。以具体的有限的事实去说明一般的无限的东西,就得依靠逻辑论证作补充,用抽象思维的形式去把握。哥德巴赫猜想,虽然已得到千百万次的实际演算所证实,但是在没有得到“11”的证明前,它终究只能是猜想,它的规律性还是没有得到证明。四色定理,虽然已为无数次绘图实践所证实,但在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的数学证明前,则不可能称之为定理。医学上临床试验的情形就更多,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医疗措施或药物,实践检验的效果是好的,但在没有得到分析概括和论证前,它的规律性的认识、它的真理性则还是不得而知的。

逻辑论证的可靠性则要在反复的实践检验中来提高。经过反复的实践检验,将为逻辑论证进一步提供真实可靠的前提,进一步明确各种逻辑范畴的有效程度和适用范围。有些原来逻辑论证为真理性的东西,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虚妄的或包含错误,被推翻了或被修正了,如地心说代之以日心说,燃素说代之以氧化说,突变论代之以进化论,光的微粒说,光的波动说,代之以光的波粒二象性,等等。有些论证,经过反复的实践检验,越来越显示其正确性,如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的原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原理,等等。有些通过实践检验,进一步明确了其适用的范围条件,从而提高了逻辑论证的准确性。如相对论被实践证实后,牛顿的力学定理就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作为逻辑推论的根据。天文学家根据天王星轨道的“摄动”现象预言并发现了海王星。但是,当1845年发现水星近日点的“摄动”现象时,天文学家提出可能又是一个未知行星的摄动力作用的假设,然而花了五十多年的观察寻找,毫无所获。后来才搞清楚,原来万有引力定律只是近似正确的,越靠近太阳,准确性越低,这就需要用相对论来加以说明。原来正确的论证用到水星上就要有所变动。实践检验,进一步明确了各种理论的意义及其有效范围,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逻辑论证的可靠性。

经过反复的实践检验,将为逻辑论证进一步提供更加严密有效的推理形式。在逻辑史上,我们知道,适应客观实践的需要,出现了演绎逻辑,出现了归纳逻辑,它们都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是互相补充的。到了现代,则有形式逻辑、数理逻辑、辩证逻辑等学科,为人们提供了各种形式的认识和论证工具。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论证方法,也暴露了存在的矛盾和不足,如数理逻辑中出现的,引起了逻辑界和数学界震惊的“罗素悖论”,它宣告了集合论含有矛盾这一惊人消息,从而促使人们去探索解决的办法,推动着数理逻辑四大部分:集合论、证明论、模型论和递归论的进一步发展,以便进一步地完善推理形式和证明形式,提高逻辑论证的可靠性。

 

科学理论的发展要求逻辑论证有相对的独立性

逻辑论证的相对独立性是以实践检验为根基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以思想和概念的形式来把握自己的对象的,所以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爱因斯坦说过:“科学家的目的是要得到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摹写。逻辑之对于他,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可以说,没有逻辑论证,就没有任何科学形态的东西;没有逻辑论证,就没有任何科学的发展。的确,逻辑论证是来自实践,产生于实践,但是,既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正如同在其他一切思维领域中一样,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规律,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就和现实世界脱离,并且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作为世界必须适应的外来的规律而与现实世界相对立。”[4]在相对独立的阶段内,认识的真理性,科学理论体系的真理性,是可以由逻辑来论证的。这绝不是说在这里逻辑论证可以代替实践检验,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了。而是由于人类长期抽象思维的结果,形成了极为丰富的思想,产生了极其庞大的各门各类的科学理论体系,其中有些定理、定律、范畴,远离了实践,因而暂时不可能而且也不必要顾及实践的检验。这是发展真理,建立科学理论时所需要的。这突出地表现在一些如哲学、数学、理论物理等抽象科学的理论中,像数学这样具有极端抽象性质的学科,数学证明不可能也不必要每次都证明到直接受着实践检验的最初公理为止。那样,证明工作将非常繁重、烦琐,甚至无法进行,如果那样办理,数学就不可能发展。因此,它只需通过邻近的定理加以证明,只要由这些定理合乎逻辑地、无矛盾地推出的,便认为是证明了的。由于数学中的每个定理、公式只有严格地从逻辑上加以证明后才能成立,因此数学上的推导,就具有逻辑上的可靠性。像数学中的公理方法,在长期的历史中,已经表明,它是进行数学证明的有效手段。建立在公理基础上的欧几里德几何学,两千年来没有人能动摇它的权威。后来对它的第五公理有了怀疑,在反复证明时,采用了相反的公理,却又从中独立地发展出了一门崭新的非欧几何学。特别是二十世纪发展起来的数理逻辑,由于用数学方法来研究推理过程,并把公理方法作为研究对象,使公理方法更加形式化更加精确化,因而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推动着许多科技部门朝着更严密更精确更有效的方向发展,充分显示了逻辑证明的强大作用。这一切都说明,相对独立的逻辑证明是科学发展的要求,它是加速科学理论发展的条件和力量。当然,这种逻辑论证的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邻近的定理通过邻近的定理所证明,一直追究下去,其最初的定理是得到实践检验为真理性的原理。正因为这样,所以说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

逻辑论证固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那是以实践检验为根基的。列宁在指出实践的重要性时曾经说过:“要知道,我的朋友,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人类认识上的所有果实都是生长在实践这棵常青树上的,就连能思维的人脑也是劳动实践的产物。理论思维必须紧密联系实践,以实践为根基。若没有实践检验,逻辑论证本身也不能成立,思维永远不能从自身中,而只能从客观世界中吸取和引出这些形式,就连逻辑的形式,逻辑的格也是实践的产物。列宁说:“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格,以便这些格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5]逻辑论证终究是实践检验的间接的集中的表现,逻辑论证的真实性,在逻辑思维内是无法完全解决的,归根结底还得由实践来检验。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可能一切判断都是通过论证来证明的。这表明了逻辑论证的局限性以及逻辑论证对实践的依赖。1931年哥德尔证明的“不完全性定理”也说明了这个问题。从欧氏几何发展起来的公理方法,到了今天已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产生了现代的公理化形式系统,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演绎证明手段。然而著名数理逻辑学家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指出,以任何一个包含自然数系统的、无矛盾的形式系统L中,必然有命题F,在L中不能得到证明,而且这个命题的否定即非F,也不能在L中得到证明。这一定理击中了“公理化形式系统”的要害,并揭示了公理化演绎方法的局限性。又一次说明,不存在什么一劳永逸的、完善无缺的证明工具。归根结底,逻辑论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要在实践中检验,逻辑论证的形式和作用,要在实践中发展和完善。世界是无限发展的,对客观世界的无限的真理性认识,只有在无穷的实践中来检验和确立。夸大逻辑论证的相对独立性,那就会导致像杜林那样,从思想中来构造现实世界,从思维中推论出一切的错误;如果看不到逻辑论证的作用,就是否认逻辑是实践的间接的表现,实际上也是轻视人类千百万次的实践。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2] 《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661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8页。

[5] 《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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