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国内学术会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skycwc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273




沪社科院〔2018327


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国内学术会议经费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改革和创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纵向课题经费、预算外课题经费(含用于科研的捐赠资金)、院所财政预算科研经费、国家高端智库项目经费、创新工程项目经费举办(含主办、承办)的各类国内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是指因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第三条 会议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

(一)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的直接负责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应依法依规、据实报销会议费。

(二)会议举办者负责编制会议预算,并按批准后的预算执行,会议举办者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审批或批准会议预算,督促合规使用会议费。

(三)财务处负责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供会议费报销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  会议审批和注意事项

第四条 会议举办者应当根据会议性质、主要内容确定会议人数和天数,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

第五条 会议举办者填写《会议申请单》,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 会议费预算需列明会议的名称、会议类别、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在会议预算限额内编制预算。

第七条 会议优先安排在院内会议室等场所。在院外召开的国内会议原则上应安排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宾馆。

第八条 参会人员以在沪单位为主(超50%为在沪单位人员)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在沪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九条 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预存、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第十条 除必须住会的情况外,会议召开地代表和会议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举办会议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等,其中交通费特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第十二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每人每天100元,合计每人每天750元。

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须按有关规定审批;使用预算外课题经费举办会议应参照本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如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

不安排住宿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不安排就餐的会议,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 。

第十三条 下列费用可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

(一)会议代表旅费。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旅费,原则上回其单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邀请学者、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参照执行院内差旅费标准;对于使用预算外课题经费举办的会议,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可参照执行院内差旅费标准。

(二)参会的非本院在编专家酬金。会议举办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向应邀参会的非本院在编专家发放咨询费、讲课费、劳务费等酬金。

第四章  会议费预支和报销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举办者在会议开始前可办理会议费预支手续。预支会议费应提供:

(一)会议通知(包含会议议程);

(二)会议申请单;

(三)借款单;

第十五条 会议举办者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资料和票据,统一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

(一)会议通知(包含会议议程);

(二)会议申请单(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

(三)会议费支出明细清单;

(四)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五)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发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委托协议(合同)等资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会议举办者应当加强对会议举办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接受院内有关部门对会议举办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院财务部门负责对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管。

第十八条 院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计划和规定,对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会议费使用进行监督,受理相关举报,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11日起执行。


附件: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会议申请单(国内)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1229



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会议申请单(国内)


申请单位(部门):填表日期:

会议类型

 □学术类

非学术类

会议范围

 □全国

 □区域

部门

会议名称


会议地点


起止时间


参会人数


是否用餐

□否

预计用餐人数


用餐类型及次数

早餐_□午餐_□晚餐_

是否茶歇

□否

预计茶歇费用


是否住宿

□否

预计住宿费用


预计会议经费


经费来源


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议程;2.参会人员名单;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附件形式说明

部门/项目负责人意见:

单位领导意见(学术类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注:1.该申请单应在会议举办前完成审批;

2.该申请单及会议出席人员签到单同财务票据一起作为报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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