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675

叶青,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及当代法治理论与实践。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五届上海市教学名师,上海市第三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副会长、教育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司法行政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律师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研究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监督员等。2013年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

 

一、学术专长

长期从事刑事诉讼、比较刑事诉讼、刑事证据及当代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博士生、硕士生等主讲《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比较刑诉法学》、《审判理论与实践》等课程。他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特别委托项目1项,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为法学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教委及上海市法学会委托课题等共计13项。曾参加起草《上海市公证条例》、《上海市外地来沪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著有《刑事诉讼证据问题研究》(2002年)、《我国审判公开问中法院管理创新的思考》(2011);主编、参编著作及教材30余部,先后在《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探索与争鸣》、《社会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20多篇。

20113月,叶青教授受聘为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专项《刑事诉讼法学》的课题组主要成员,并且是上海地区唯一参与该重点教材编写工作的专家。同年,叶青的“刑事诉讼‘两个证据规定’的实证考察与研究”课题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资助;其研究报告《法学、政治学教育高地人才培养质量测评研究》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为上海市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教育改革试验)。2013年,中宣部特别委托叶青主持的“思想道德建设立法研究”被立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

二、团队效应

2011叶青教授任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以来,法学所科研团队在他的带领下,紧紧围绕院“智库建设与学科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本着“科室出成绩、队伍出人才”的工作理念,制定了一系列新的科研奖励制度,有效地调动了法学各学科骨干科研力量的积极性。2011年至今,法学所共获得54个课题立项,其中,有4项国家社科基金招标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项中宣部政策理论研究局特别委托课题,4项上海市哲社规划项目。

此外,叶青教授还积极为科研人员出国进修、访问访学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培养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建立广泛的国际学术网络。在原有的与加拿大、日本等国合作进行的国际研究项目的基础上,又分别与台湾中兴大学、澳门基金会、澳门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匈牙利佩奇大学法学院、法国艾克斯马赛三大法学院等签订了合作协议或备忘录,为科研人员提供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交流机会,增进其国际化意识和学术创新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上海社科院的法学研究团队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三、社会推动作用

叶青教授长期以来密切关注上海在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法治发展形势,研究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之间的衔接。积极参与上海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通过担任政府顾问、在有关政法机关开设法治讲座和合作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等方式,为政府解决矛盾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途径。

与此同时,还积极推动法学所科研团队开展多项“所检”、“所院”合作项目。目前法学所已与上海市司法局、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闸北区人民检察院、徐汇区人民法院、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等政府、司法机关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使上海社科院的法学研究成果能够直接为政法机关所用,并产生一定社会成效,有效提升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团队在市司法机关中的评价与影响。

叶青教授至今仍担任着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科的带头人,同时兼职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为硕士生和博士生主讲学位课程,并带教多名博士生和硕士研究生,还经常联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各类专题研讨会,十分注重利用这一合作交流平台培养年青的教学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