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纪委是在院党委和市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领导下独立行使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专门机构;监察室是负责我院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院纪委和监察室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纪委工作职责: 根据党章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检查我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对院属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保护、教育和监督; 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纪委书记:洪民荣
纪委副书记:沈开艳
纪委委员:包蕾萍、徐清泉、杨鹏飞、邹传锋、于涛
监察室工作职责: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命令行使行政监察职权;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我院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 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指导、检查院属各单位的监察工作,协助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我院建成“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的社会主义新智库”这一根本要求,渗透到我院各个重要部门和重点环节,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科院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监察室副主任:包蕾萍
邮箱:jijian@sass.org.cn
联系电话:53060606-2217
|